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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古天皇肖像

    奈良时代

    推古天皇

    推古天皇

    故事中的三个要点

    1. 1. 554年:额田部皇女与苏我母系
    2. 十七条宪法:朝廷任事的训示
    3. 15. 628年以后:从“圣德太子的时代”重新认识推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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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概览

    概览

    推古554年出生,早年称额田部皇女,是钦明天皇与苏我坚盐媛的女儿。母亲的出身使她同大和朝廷最强大的亲族之一苏我家相连。她成为敏达天皇的配偶,生育皇族子女。敏达死后,皇位继承斗争转为暴力冲突,皇族人选、苏我与物部两家的首领,以及支持佛教的问题,都卷入其中。

    崇峻天皇592年遇刺,皇位陷入危机,额田部随后即位为推古。她在位至628年,在位时间长于此前有可靠历史记录的女性统治者。朝廷中有数位权势人物,尤其是苏我马子和厩户皇子;厩户后来被尊为圣德太子。后世文本赋予厩户的个人作用,超过同时代证据所能独立确认的范围。现存记述显示,天皇、皇子、大臣、家系、僧人和使者,都参与了朝廷政策的形成与执行。

    推古朝廷采用冠位制度,颁行传统上称为十七条宪法的道德、行政训诫,支持佛教,并与隋朝互派使者。这些措施帮助朝廷区分服务与等级,采用新的外交措辞,借鉴大陆宗教和政治制度,但尚未立即建立起中央集权国家。厩户622年去世、马子626年去世后,推古仍继续统治。她628年去世时,未能安排和平继承,不同皇族支系随后争夺人选。

    阅读:推古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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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读

    1. 554年:额田部皇女与苏我母系

    后来的推古554年出生,早年称额田部皇女。父亲是钦明天皇,母亲苏我坚盐媛是苏我稻目的女儿。皇室与苏我两方面的关系,影响她一生面对的皇位继承、宗教支持与政治冲突。

    这些关系提供了继位资格和支持,前途却仍随局势改变。详细叙述主要见于数代后成文的史书,尤其720年完成的《日本书纪》。这些材料保存了重要家谱,她的童年经历则很少能够确切得知。

    2. 571—585年:敏达的配偶、皇族之母与寡居者

    额田部嫁给异母兄长敏达天皇,成为主要配偶。传世家谱列有数位子女,包括后来同她合葬的竹田皇子。作为天皇配偶和皇族之母,她在朝廷中心积累地位与关系,敏达585年去世后,这些联系仍然保留。

    她有皇族长者身份,有涉及继承的子女,也有苏我母系亲缘和在位朝廷的经历。七年后能够即位,有赖于她此前多年在朝廷积累的地位。现存证据未说明两人的私人婚姻生活,也未显示她当时有明确的行政分工。

    3. 585—587年:苏我、物部、佛教与继承

    敏达死后,皇位人选与苏我、物部两家的冲突加剧。争端涉及佛教,也涉及继承、兵力、官职、移民专门人员和家族存续。苏我马子一方587年击败物部守屋,改变了此后支持天皇即位的力量对比。

    额田部经母亲同苏我家相连,又经婚姻、亲缘同不同皇族支系联系。各方的宗教身份并非互斥,不能简单分成“佛教徒”与“神道信徒”。胜利增强苏我家的权力与支持佛教的能力,各项后续政策仍由具体人物和朝廷共同决定。

    4. 592年:崇峻遇刺与皇位危机

    崇峻天皇592年遇刺。《日本书纪》将责任归于苏我马子,记刺杀者为东汉驹。大臣用暴力除去了在位天皇,皇位无法仅靠武力恢复稳定。

    支持马子的一方需要一位地位足够的皇族继承人,使大臣的权力继续依附于天皇制度。额田部的血统、敏达主要配偶的身份、年龄、苏我关系和朝廷经历,使她适合成为继承人,也难以轻易被排除。她的即位,发生在这场刺杀造成的危机中。

    5. 592年:在丰浦宫即位

    额田部592年在丰浦宫即位,当时约三十八或三十九岁,已是敏达的主要配偶、皇族之母与寡居者,经历过数次继承局势的变化。在通常采用的日本天皇历史序列中,她是首位有可靠记录的在位女性天皇。

    她的即位解决了联盟的继承问题。皇位赋予她主持仪式、颁发命令、对外代表朝廷和影响继承的权力。她也依靠强大亲族的支持,实际地位需要从在位期间的行动判断。

    6. 593年:厩户的政治职责与摄政传统

    推古593年让侄子厩户皇子在政务中承担重要职责。《日本书纪》以接近继承人的身份描述他,赋予广泛行政责任。后世将他尊为圣德太子、理想的佛教统治者和摄政,名字与职务的含义也在身后逐渐发展。

    厩户同推古、马子和许多执行者一起,参与佛教支持、朝廷规范、外交和王朝政治。后来的神圣传记,把推古朝许多成就集中到他一人身上。早期行动、史书归属与后世信仰,是这段历史中不同的层次。

    7. 603—604年:小垦田宫与冠位十二阶

    推古朝廷603年迁至小垦田宫,设立冠位十二阶。六种德目各分大小两级,以冠服显示先后地位。604年初,官员获授冠位。

    世袭家系称号仍在,大族保留官职与资源,最高层贵族也未全部纳入统一等级。冠位在这些身份之外,让朝廷得以区分个人服务与地位。宫室、衣冠、仪式和任命相互配合,使官员集会时能够看出等级。

    8. 604年:十七条政治训诫

    《日本书纪》将十七条政治文本列在604年,记为厩户撰写。内容重视和睦、敬奉佛教三宝、服从天皇命令、官员操守、克制、及时办事和公正裁断,主要面向统治者与任职者。

    通常所称“十七条宪法”,更接近等级朝廷中的行为训诫,与规定公民权利、制度的现代宪法不同。学者对其措辞、形成过程和后世整理仍有争议。文本是推古朝的重要传统,现存形式却未必逐字保留当时原貌,也无法一概视为推古个人信念的表述。[1] [2]

    9. 600—608年:遣隋使与不同的倭国记录

    《隋书》记600年有倭国使团来朝,《日本书纪》却未记此行。推古朝廷607年派小野妹子与通译赴隋。中国记述保存了日出处统治者致书日没处统治者的著名问候,也记隋炀帝不满。608年,隋使裴世清随妹子返回。

    两方朝廷用不同政治语汇理解统治者、朝贡、称号和外交成败,留下的记录并不相同。国书究竟由谁起草,现存材料未能确定为推古或厩户。

    10. 594—624年:从支持佛教到管理僧尼

    推古594年命厩户与马子弘扬佛、佛法、僧团三宝。大族建寺,外国及移民僧人教学,宗教群体扩大。支持佛教,也涉及治病、纪念、艺术制作、识字与国际声望。

    僧团扩大后,朝廷开始面对管理问题。624年,一名僧人攻击祖父,朝廷考虑广泛处罚。百济僧观勒请求区分犯事者与其他僧人,朝廷接受,并设置监督职务。史书随后记有46座寺院、816名僧人和569名尼僧,以及建寺、出家的情形。这是史书报告,统计覆盖范围和完整性仍不确定,却显示朝廷已经将宗教事业纳入行政管理。

    11. 607年及以后:法隆寺的创立、损失与重建

    法隆寺传统记述,推古与厩户607年完成用明天皇的誓愿,建成寺院与佛像。创立涉及皇室纪念、治病、佛教信仰、金属工艺和建筑,也同厩户的斑鸠据点相连。

    《日本书纪》记寺院670年遭火灾毁坏,现存西院一般被认为属于后来重建。器物与铭文另有各自的年代和争议。遗址、机构、传世器物、重建与纪念,使法隆寺在早期建筑失去后,仍保存着同推古朝的关系。

    12. 608—620年:接待隋使、派遣学生与编纂记录

    推古朝廷608年安排客舍、彩饰船只、骑乘护送、觐见礼仪和宴会,接待裴世清。隋使离去时,小野妹子再次同行,带四名学生、四名学问僧赴隋。此后来日的僧人与俗人带来典籍、医学、颜料、纸墨、机械装置及外国制度知识。

    620年,史书记厩户与马子编纂天皇、国家、大族、职业群体及臣民记录,这些作品已无可读的完整传本。朝廷向海外学习,也在国内整理自身的身份与历史,采用外来知识时有所选择。

    13. 622—626年:厩户死后的军议、僧团管理与葛城请求

    厩户622年去世后,推古继续在位六年。朝廷接见朝鲜半岛使者和归国学生,讨论涉及新罗与任那的军事行动,管理僧尼,处理大族主张。

    据624年的记述,马子以祖先联系为由,请求永久控制葛城。推古拒绝,认为将该地交给他,会使后世谴责天皇和大臣。讲话经过史书编排,拒绝及其政治理由仍是理解两人关系的重要材料。马子626年去世,推古朝末年又遭遇恶劣天气与饥荒。

    14. 628年:病重、两名继承人、饥荒与竹田合葬

    推古628年病重去世。《日本书纪》记她分别训诫两位主要继承人选田村皇子、山背大兄,却未明确指定一人。田村后来经政治协调即位为舒明,推古已无法主持这一过程。

    史书又将她的死亡置于歉收与饥荒之中,记她要求不造昂贵新陵,与先亡的儿子竹田皇子合葬。她先被暂葬,后来的陵墓传统又区分最初墓地与矶长谷所认定的陵墓。讲话措辞与墓址认定,各有其来源。匮乏、哀悼、母子关系和继承问题,共同构成了在位末年的处境。

    15. 628年以后:从“圣德太子的时代”重新认识推古

    后世信仰将厩户塑造成佛教圣贤、理想政治家和文化奠基者,使他成为寺院、传记、艺术及教育的中心。随着圣德太子声望扩大,推古三十六年的统治被称为“圣德太子的时代”,马子则常被描写为伙伴或幕后统治者。

    现存材料显示,推古有长期经验,维持朝廷,时而在权势男性之间裁决。朝廷运作依靠天皇授权、皇族合作、大臣掌握的资源、僧人的专门知识,以及外交人员、工匠、军队和书吏的工作;这段历史又通过后世保存的记录流传。她实际主持统治,但各项政策究竟由谁起草,仍无法全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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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54年:额田部皇女与苏我母系

    额田部554年出生,是钦明天皇与苏我坚盐媛的女儿。当时继承尚未按后世父亲传位长子的法律理想固定下来,较广范围的皇族都有资格,具体人选的优势取决于年龄、父母两方血统、婚姻、家政联系和主要家系的认可。父系血统赋予她皇族资格,母亲则将她同强大的苏我家相连。

    坚盐媛是苏我稻目的女儿。稻目通过婚姻,将苏我家同钦明连接起来。坚盐媛的子女中也有人后来即位或接近皇位。母亲的家族能够协助抚养皇族子女、提供侍从、维持关系,并在各朝组织支持。现存记述未逐项列出额田部童年得到的服务,但母系能够发挥的作用较明确。

    父母两方亲缘共同影响身份,也有助于解释近亲之间的皇室婚姻。皇女保留父亲给予的皇族资格,同时保有母方亲缘联系;她后来嫁给异母兄长敏达,是将本已相连的支系进一步结合。

    “推古天皇”是身后的历史称号,额田部是早年称呼,后世史书保存的复杂天皇称号,也属于不断变化的统治语汇。《日本书纪》保存了家谱和在位叙述,却在她即位近一个世纪后才完成,当时朝廷已重视解释皇室起源与圣德太子的神圣性。考古能够发现寺院、宫室、陵墓、工场和道路,很少能确定一个孩子的个人经历。

    母系、婚姻资格、皇族长者地位和多朝经历,都在厩户承担政务之前,为额田部积累了政治条件。这些材料未能确定她早年有即位野心,却能说明592年弑君危机之后,她为何成为可被接受的人选。同样的亲缘关系在局势变化时,也可能提供支持、带来危险,或使皇族子女被婚配、被越过。

    2. 571—585年:敏达的配偶、皇族之母与寡居者

    额田部嫁给敏达,成为主要配偶。六世纪的配偶地位仍在发展,宫室、身份与资源分布于数位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她的家政机构联结侍从、亲属与子女,承担仪式职责,也让相关人员有机会接近天皇。敏达去世后,这些关系仍能延续:皇族寡居者可以维护后代利益,在不同支系协商继承时,以长者身份影响各方是否接受人选。

    家谱列有数位儿女,没有一个预先固定的唯一继承人。竹田皇子先于她去世,后来记述的临终指示要求与他合葬,避免另建昂贵陵墓。这个选择显示,她作为母亲的家庭关系,一直具有王朝中的公共意义。

    敏达585年去世,用明继位,587年去世;随后崇峻在位至592年遇刺。额田部经历了这三次变化,对皇位主张、大族、疾病、宗教争议和武力怎样相互影响,有了更多朝廷经验。史料未说明她每天如何保护家庭,子女可能拥有的继承主张,也使其他竞争者需要考虑她的地位。

    到592年,额田部约三十八或三十九岁,曾处于一朝最高女性地位,生育皇族子女,又经历七年不稳定局势。后来叙述若把这段经历仅视为等待男性挑选,就会遗漏她已经积累的资历。她的地位来自官阶、接近统治者的机会、血统、母亲身份、对敏达朝的记忆,以及同继承协商者的联系;现有材料却未显示她有某项内阁职务或可完整还原的私人谋略。

    3. 585—587年:苏我、物部、佛教与继承

    佛像、僧人、经书和寺院进入朝廷,也带来物质与政治资源。支持这些事业的家族,可以动员工匠、书吏、医者、通译、房屋、土地及同朝鲜半岛王国的联系。反对者既可能有宗教顾虑,也可能阻止对手建立更强的权力中心。

    敏达死后,没有固定规则立即确定继承人。不同皇族人选依靠不同母方、大臣家系,苏我马子与物部守屋支持相互竞争的安排,各有武装追随者与朝廷职务。天皇人选,影响谁能将与皇室的关系转为持续权力。

    传世叙述将疫病与政局变化同朝廷对待佛教的方式相连,显示当时人或后世编纂者怎样用仪式解释灾祸。587年战斗摧毁了守屋的地位,后来传统将厩户的四天王誓愿与此后建寺联系起来。这种记忆成为圣德太子信仰的重要内容,战场细节、确切讲话和誓愿是否直接导致胜利,则有不同的证据程度。

    胜利后,苏我联盟能够支持天皇、建寺和任命人员,面对物部武力的顾虑减少。马子作为大臣的权力,仍来自承认皇室统治的政治秩序。额田部既是皇女、敏达遗孀和可能继承者的母亲,也是苏我稻目的外孙女。这些身份未确定她筹划过马子的战事或认同全部宗教目标,却说明了联盟稳定后,她为何可能走向中心。

    同一场斗争,对不同人物有不同意义:马子动员家系资源,守屋面对官职威胁与军事失败,厩户进入后来的誓愿传统;额田部则经历了继承力量的重组。

    4. 592年:崇峻遇刺与皇位危机

    大臣能够除去天皇,显出强制能力,也危及皇位的合法性。未来天皇与支持皇室的人都须面对同样的风险,下一次即位必须重新使朝廷能够运作。

    《日本书纪》描写崇峻的敌意与马子的回应,但叙述由胜利后的秩序及其后继者保存,对私人讲话、时机和必要性的解释,需要同刺杀行动本身区分。史书点名东汉驹实施暴力,也说明行动还依靠命令、家臣、接近天皇的机会、武器及其他人的沉默,同谋范围仍未能全部确定。

    血统优越的年轻男性,也可能加深继承争端。额田部提供敏达朝的延续、皇族长者地位,又同苏我联盟相连。马子的支持使她能够即位,也将新朝廷同涉嫌杀害前任天皇的大臣绑在一起,合作既必要,又受到制约。

    推古后来拒绝马子的葛城请求,说明合作仍有边界,却不能由此确定592年两人已经公开对立。推古掌握天皇的权位,马子也拥有大臣的资源与影响。三十六年的统治、对外授权、命令和拒绝大臣的行动,需要在这场暴力造成的处境中理解。她没有被证实参与筹划前任天皇的刺杀。

    5. 592年:在丰浦宫即位

    额田部在丰浦宫即位,使朝廷集体行动能够以天皇政务的形式进行。使者在她面前获接见,官员与皇族接受命令,政策归属于在位朝廷,集体事业获得公共身份。马子掌握资源,他的大臣权力却仍处于区分大臣与天皇的秩序之内。

    早期宫室兼有居所、觐见、储藏、仪式、工作和管制出入等用途,并非后世永久性的官僚都城。丰浦宫的考古残迹零碎,精确复原仍有争议;即位地点将新朝廷放在飞鸟,以及同苏我有关的地域与机构之中。

    推古比厩户年长约二十岁,与马子年龄接近。近来的研究重视,在没有固定长子继承制度的环境中,年长和经验可能使候选人更易被接受。神功等更早女性统治者属于另一种传统,其年代与历史真实性的证据,与推古并不相同。推古是通常历史序列中首位在位有可靠记录的女性天皇。

    联盟内部的力量并不均等。马子主持最强大的大臣家,厩户随后承担重要职责,其他皇子、家系、书吏、移民群体、仪式专家和军队也执行政策。推古的作用具体体现在授权、裁决、接待、拒绝及维持朝廷,而无法还原成独自指挥的全景。

    三十六年说明这项安排能够持续,期间仍有分歧、疾病、死亡、军事行动、僧团管理和人员变动。推古即位形成了先例,后来女性天皇却面对不同联盟和条件;这场继承未规定一项普遍的女性平等原则。

    6. 593年:厩户的政治职责与摄政传统

    《日本书纪》记厩户593年承担核心政务,又记他幼时便能说话、同时听取多项诉求、预知未来、学问完备,死后人人哀悼,以这些故事塑造圣贤形象。这部720年完成的史书,已经受皇子信仰影响。

    任职、皇族身份、佛教学问、斑鸠家政与重要政策联系,构成厩户生涯较坚实的部分;奇迹和将成就集中于一人的叙述,则显示后世如何塑造理想传记。“摄政”容易让人以为,当时已有代替不能亲政的天皇行使职权的正式官职;但早期称谓与制度,无法同后世的摄政完全对应。厩户可以接受广泛委任,推古同时仍是成年在位天皇。

    朝廷政务有不同分工:有人提出主张,天皇授权,书吏拟文,大臣协商,专家献议,地方或家系人员执行。推古让厩户承担职责,也是一项统治行动。侄子厩户本人有继承资格;592年时他年轻,可能使年长推古即位更合适,血统和学问又使他能参与新秩序。赋予职责可以将潜在竞争支系纳入朝廷。

    法隆寺等机构保存了同厩户有关的器物、铭文、家谱和故事,以支持寺院创立、教义合法性及信仰。它们也可能扩大一位支持者的地位,使其他朝廷人物成为见证其德行的人。推古负责天皇授权与联盟协调,厩户则有重要政治职责;具体文本中的起草、献议或“皇太子”称谓,仍须分别理解。

    7. 603—604年:小垦田宫与冠位十二阶

    家系称号表明一个人来自哪家、以何种身份进入朝廷;个人冠位则区分朝廷授予和展示的地位,两套制度并存。朝廷能够改革,也继续依靠大族。

    冠位十二阶603年十二月设立,史书记604年正月初次授予,设制与授予是两项行动。德、仁、礼、信、义、智各分大小两级,采用大陆伦理语汇,使官职显得按道德理想排列。出身与家系力量仍存在,以德目命名等级,并不能证明任命公正。

    等级的展示需要织物、染料、裁缝、冠帽,以及饰物使用规则。工匠制作可辨认的衣冠,官员学习先后次序,仪式安排站位。小垦田宫提供这种展示的空间,后来也用于接待外国使者。宫室精确平面未完全恢复,文本与考古却能够帮助理解它如何安排朝廷活动。

    传统常将厩户视为改革者,制度同时需要推古朝廷授权、大臣接受使用,以及移民和朝廷专家提供比较知识、工匠制作衣冠。《日本书纪》后来的注释者也指出,最高层贵族未整齐纳入其中,后续制度又有所修改。这是一项让个人服务与世袭地位并列的尝试,并未废除世袭权力或建立现代考试选官。

    8. 604年:十七条政治训诫

    十七条文本描述朝廷期望的政务秩序,也间接显示训诫所回应的问题。反复赞扬和睦,可能针对派系与争执;反对贿赂,说明裁断因贫富而异是当时人担忧、或已经遇到的问题;要求官员早到、勤勉,则把拖延视为政务问题。这些是施政理想,现存档案未显示各条在604年怎样被教导、抄写、执行或用于日常纠纷。

    佛教敬奉、等级服从、礼仪、程序、克制贪欲、共同商议和安排季节劳役,出现在同一文本中。朝廷选择大陆传统中可用的观念,没有照搬一种完整思想体系。现代宪法通常界定公共权力来源和界限、建立制度并规定权利,十七条则在既有等级中要求官员自律。

    **十七条留下了谁的文字?**

    《日本书纪》将条文归于厩户。新川登龟男认为早期核心可以同后世修改并存,关晃认为津田左右吉所主张的全篇后世伪作说根据不足。东野治之2022年重新评估皇子形象时,虽质疑某些官职主张,仍将撰写训诫列为其可能活动。[1] [2]

    文本保存在720年史书中,措辞是否全部保持推古朝原貌仍无法确定。存在后世改动,也不足以证明全篇都是后来编造。起草归属、后世传递和推古的朝廷权力,是不同问题。[1] [2]

    后来的圣德太子记忆,将文本作为皇子智慧的奠基证据。推古同它的关系在于主持颁行、接收与使用文本的朝廷,个人是否起草、各条是否表达其私人哲学,现存材料未能确定。

    9. 600—608年:遣隋使与不同的倭国记录

    派遣使者的朝廷,记录授权、使者、赠礼、归程和希望展示的尊严;接待的帝国,则将来客放入自己的等级,选择体现皇帝裁断的事件。《隋书》记600年倭国遣使,《日本书纪》未记,两方记录的差异也反映了各自的政治语言。

    600年中国记述中的倭国统治者与习俗,受到隋帝批评并被要求改变。推古当时在位,中国材料却使用男性称谓,因而难以解释,现存证据未解决这一差异。使者用接待机构能够理解的固定措辞介绍本地制度,也可能不完全准确。

    607年问候语以太阳升落两方的统治者称号宣示尊严,常被解释为平等外交的主张。隋仍是远强于倭国的帝国,据记载隋炀帝认为措辞失礼,使团也在朝贡式觐见体系中活动,双方未因此确立现代外交平等。

    小野妹子与通译鞍作福利同行。国书、礼物、船只、领航、供应、语言、航路知识及渡海安全,都是使行的条件;文书丢失或礼仪出错时,使者承担责任。后世常把信归于厩户,推古则是朝廷对外交往所代表的天皇,掌握汉文的书吏须拟成可用文本。没有同时代署名草稿,具体执笔者仍不确定。

    裴世清608年来访,显示措辞冒犯未终止联系。大和朝廷在自己的地域接待统一帝国的使者,须准备礼仪、客舍、护送、冠位官员和朝廷仪式。倭国试图更鲜明地宣示统治者身份,隋则保留以自己为中心的解释。

    10. 594—624年:从支持佛教到管理僧尼

    推古594年的命令使佛教发展成为朝廷事业。《日本书纪》记大族竞相为统治者、父母建寺,结合功德、家系纪念、地位展示和机构投入。寺院安置佛像与僧尼,也组织工匠、土地、储藏、仪式日程及支持者关系。

    更早的苏我支持、移民群体、女性与早期尼僧,以及百济、高句丽僧人,已带来修行与专门知识。天皇命令给予这些人更明确的支持,当时仍有许多支持佛教的家族,全国寺院行政制度尚未一举建立。

    624年,《日本书纪》记一名僧人以斧头攻击祖父。推古命调查,严惩犯事僧人。百济学僧观勒认为僧团尚年轻,请求宽待没有个人罪责的人,朝廷接受区分。僧人虽有宗教身份,也可能犯下涉及公共秩序、家庭伦理的罪行;朝廷组织调查,僧团专家则影响处理方式。

    随后设置僧正、僧都等职务,由获得认可的宗教领袖监督僧尼,另有同寺院相关的官职。朝廷让僧团领袖参与管理,并要求他们对僧尼承担监督责任。调查也登记寺院如何创立、男女何时为何出家,将创立记述、个人身份和出家时间写入可传递的记录。

    史书报告46座寺院、816名僧人、569名尼僧,共1,385名出家人,覆盖地域与完整性仍不明确。尼僧人数说明女性在被统计、管理的宗教人口中占重要部分,高级监督职位和史书记述却可能仍偏向男性。支持佛教的朝廷也处罚过错、组织僧团、索取记录,佛教专家参与了管理办法的形成。

    11. 607年及以后:法隆寺的创立、损失与重建

    法隆寺创立传统采用药师佛像背光铭文,以及747年编纂的寺院资财记录,将用明未完成的治病誓愿,同推古、厩户相连,记607年完成。不同材料有各自的日期与用途,铭文未必相当于同时代施工日记。

    《日本书纪》记670年火灾毁坏早期寺院。建筑史与考古将现存西院置于灾后重建阶段,这次重建本身也十分古老、重要。寺院经历创立、建造、供奉、火灾、重建、器物更换、新仪式、修缮和保存,各阶段仍共同维持了寺院。

    早期建设需要选择、加工、运输、接合木材,铺屋顶和装饰。瓦、金属构件、佛像、绘画、织物及仪式器具,由不同专业人员制作,许多技术同朝鲜半岛和大陆亚洲相连。用明病中发愿,推古以天皇身份支持建寺,厩户完成父亲的誓愿:这些行动以佛教功德的形式,留下了皇室家系的纪念。厩户死后,法隆寺成为圣德太子信仰的重要中心,帮助保存寺院,也加强了皇子在创立故事中的地位。

    药师佛像保存用明誓愿的建寺叙述;释迦三尊像按铭文传统,完成于厩户死后,用于纪念皇子;现存建筑则属于重建。创立铭文、纪念造像、失去的早期寺院、重建建筑和现代遗产认定,各有年代。推古与厩户同为创立传统的主要人物,用明是所纪念的誓愿发起者,工匠、僧人、后来的建造者与保管者则维持了寺院的延续。

    12. 608—620年:接待隋使、派遣学生与编纂记录

    裴世清一行608年在九州获迎接,随后被护送往难波,住进新客舍,由彩饰船只迎接,逐步接近朝廷。官员分任接待、引见,觐见时,使者呈递凭证与礼物,由通译沟通,官员身着显示等级的冠服,按安排的顺序行进,朝廷以文书回复。在小垦田宫举行的仪式,规定谁站何处、谁接文书、怎样接近天皇,使隋使与朝廷成员都能观察大和的秩序。

    使团离去时,朝廷派出史书具名的四名学生与四名学问僧。宗教与世俗、行政学习同时进行,又有不同职责。多年留学能够带来语言、典籍、制度、医学和此后朝廷可使用的人际关系,有人很久才归国,此行的一名通译也留了下来。

    朝廷有选择地采用海外知识:仍依赖世袭家系,却借用官阶词汇;佛经用于本地不同的仪式与政治需要;纸、墨、颜料和磨坊,则需要材料与工艺才能在当地使用。609—610年的史书条目,记百济僧人与俗人意外来日,部分僧人获准留下;一名高句丽僧人被记为熟悉汉文经典、颜料、纸墨和磨坊。这些记述显示,同一个人可以兼有宗教与技术专长,也带有传说增饰和“首次”主张,不能全部按字面确定。

    620年,史书记厩户与马子编纂天皇、国家,以及朝廷家系、地方官员、职业群体、普通臣民的记录。整理这些类别,也界定朝廷认可谁的过去与身份。后来称为《天皇记》《国记》的作品失传,《日本书纪》记它们在645年苏我危机中毁坏或部分获救。标题、所记编纂者保存下来,具体措辞却无法由《古事记》《日本书纪》倒推重建。

    推古维持接待、派遣、委托和使用专门知识的朝廷;厩户与马子有具名编纂职责,旅行者与专家携带知识,书吏写成记录。这些人的工作,让海外接触成为可以保留、比较和使用的知识。

    13. 622—626年:厩户死后的军议、僧团管理与葛城请求

    厩户622年去世,推古朝廷仍接见使者、协商政务、处罚、任命、下军令和裁决。这些行动说明,她在皇子身后继续主持统治,早期政策中各人的具体贡献则仍须分别判断。

    622年的朝鲜半岛事件显示,意见并不一致。《日本书纪》记推古因新罗对任那的压力考虑行动,咨询马子与大臣,听取谨慎意见和用兵要求。朝廷派使者调查,又在消息全部返回前准备、派出大军。将军、副将指挥,水手与士兵渡海,大臣争论,朝鲜半岛统治者与使者也作出回应,官员解释贡物与服从。史书还保存出兵过早的批评。

    日本材料中的“任那”带着大和对朝鲜半岛南部的主张,新罗、百济、当地政权和大和朝廷对义务的理解不同。因此,记录中的使者、军队、赠礼和报告,与大和对当地统治权的解释需要区分。

    624年的僧团管理,与对外事务同时展开。推古听观勒请求,限制集体处罚,任命监督者并接受调查。葛城问题则更直接显出她与马子的权力关系:马子以祖居为由请求永久占有该地,史书记推古拒绝,承认亲缘与以往迁就,却不愿将朝廷或皇室所属的土地让给亲属。

    所记理由还包括后世评价:未来统治者可能认为她愚昧、马子不忠。措辞或受后来史家价值影响,仍保存了当时行动与未来记忆相连的政治区分。620年编史与624年讲话,都把后世评价作为约束当时选择的因素。

    马子626年去世,苏我影响通过虾夷延续。推古失去了几乎与她相伴一生的政治伙伴,史书又将末年同久雨、饥荒、路旁死亡及失序相连。她继续面对人员更替、宗教管理、对外冲突和匮乏。

    14. 628年:病重、两名继承人、饥荒与竹田合葬

    长期统治没有形成自动继承。竹田先于推古去世,厩户622年去世,田村出自敏达一系,山背大兄则是厩户之子,代表另一支强大的皇族。年龄、母方关系、家系支持及苏我虾夷的立场,都影响人选。

    《日本书纪》给两人不同临终训诫:田村被要求认真对待天皇职责、谨慎言语;山背则被要求克制年轻冲动、等待共同意见。措辞经过塑造,可能保存政治劝告,却未明确说谁应继位。后来的各方可以据语气、顺序支持自己的人选。记载没有明确的继承人指定,可能是推古有意平衡双方,也可能是传述中丢失了确切信息,或是史书选择借临终劝告呈现继承冲突。她的意图仍无法确定。

    推古死后,大臣与皇族支持者仍须决定,虾夷的影响有利于田村,田村后来即位为舒明。这个结果不能证明推古生前私下偏向田村。

    史书将歉收、苦难,同推古要求不建昂贵新陵相连。皇室丧葬需要劳力、土、木、供给、仪式专家、哀悼者和运输,节俭因而具有具体物质后果。她要求同竹田合葬,使资源节约同王朝、母子记忆相连。

    传世传统区分最初大和墓地,以及后来迁葬河内矶长陵。今日宫内厅指定该处为陵墓,官方指定与考古确认仍是不同依据。推古去世后,朝廷仍经历暂葬与后续哀悼,皇位交接也尚未完成:大臣宣读丧葬悼辞,朝廷维持仪式,继承仍未确定,朝廷又须应对饥荒,资源与注意力因而分散。合葬要求既涉及母子关系,也涉及劳力、匮乏、先例及丧葬展示的政治用途。

    15. 628年以后:从“圣德太子的时代”重新认识推古

    额田部与厩户是早期行动者,“推古”“圣德太子”则是后世纪念他们的名字。720年完成的《日本书纪》,已用非凡智慧和普遍哀悼描写厩户,寺院与后来传记又将其发展为持久信仰。圣德太子声望扩大后,推古三十六年的统治,常被置于皇子的时代之下。

    不同材料留下不同内容:史书保存事件次序、任命、记在特定人物名下的讲话和道德解释,中国王朝史用隋朝类别记外交,寺院铭文与资财记录保存机构记忆,建筑与考古提供物质年代。620年编纂的史书失传,日常行政档案零碎或不存在,推古、厩户、马子的确切对话无法恢复。将皇子尊为圣贤的传统,选择保存有关他的故事,后世皇室历史则选择有关天皇合法性的行动。

    尽管史料有这些限制,仍能看出推古主持了三十六年的朝廷政务。外交在她的统治中进行,使者在她的朝廷获接见;她颁发或接受有关宗教支持、处罚、僧团组织、对外用兵、家系土地、继承劝告和丧葬支出的决定。厩户承担重要政务,参与政治训诫、编史、佛教与斑鸠事业;马子凭兵力与大臣权力影响天皇即位,也维持了苏我家的势力。不同人合作,也彼此存在紧张。

    早期天皇都依赖大族、仪式专家、军队和书吏。推古著名伙伴多是男性,这种依赖却常被解释为她没有实际统治,男女经历因而得到不同评价。现有行动支持她作为有经验的在位天皇,仍需同联盟协调;没有材料显示每项政策都出自她一人。

    冠位、十七条、遣隋使、法隆寺、僧团管理、620年史书、葛城拒绝和628年继承,属于同一个朝廷的不同事业。天皇、厩户、马子、小野妹子、观勒及其他人各有具体作用。推古统治维系皇位、苏我权力、佛教机构、外来知识、朝廷等级及不稳定继承,让这些制度尝试能够持续。

    来源与注释

    1. “十七条宪法”词条 · Shinkawa Tokio / Seki Akira, 十七条憲法
    2. 《圣德太子的人物形象与一千三百年御忌》,2022年 · Tōno Haruyuki, 聖徳太子の人物像と千三百年御忌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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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说明

    1. “十七条宪法”词条

      津田的立场通过关晃转述,未声称读过津田原书。

    2. 《圣德太子的人物形象与一千三百年御忌》,2022年

      原阅读记录读过相关前三页;未支持将东野称为全篇后世伪作说的支持者。

    配图说明

    P-JP-SUIKO-portrait

    编辑性重构;推古天皇的容貌与精确朝服,现存证据未能确定。

    推古天皇肖像

    P-JP-SUIKO-V02-classic-9

    608年接待裴世清,需要客舍、护送、通译与朝廷礼仪。

    推古朝廷接待隋使所需安排的过程说明图。

    P-JP-SUIKO-V02-classic-12

    608年接待裴世清,需要客舍、护送、通译与朝廷礼仪。

    推古朝廷接待隋使所需安排的过程说明图。

    museum-commons-119421187-classic-15

    这幅后世肖像赋予推古庄重的皇室祖先形象,属于对其统治和佛教支持的长期纪念,并非推古生前的写生肖像。

    推古天皇肖像,1726年。

    museum-commons-119421187-quick-15

    这幅后世肖像赋予推古庄重的皇室祖先形象,属于对其统治和佛教支持的长期纪念,并非推古生前的写生肖像。

    推古天皇肖像,17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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