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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年版籍奉还后,原藩主被任命为知藩事,改以天皇授予的官职治理原藩。1871年,政府集结御亲兵,随后废藩置县,撤去知藩事,改由中央任命府县官员。地方办事人员起初仍继续工作,辖地、收入则逐步重新划分;数百个县后来合并。

1869-1871 | Meiji period
版籍奉還と廃藩置県
1869年版籍奉还后,原藩主被任命为知藩事,改以天皇授予的官职治理原藩。1871年,政府集结御亲兵,随后废藩置县,撤去知藩事,改由中央任命府县官员。地方办事人员起初仍继续工作,辖地、收入则逐步重新划分;数百个县后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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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9年,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的藩主联合上表,请求将土地、人民交还天皇。其他藩主随后跟进。政府接受奉还,要求尚未上表的藩照办,再任命原藩主为知藩事。新职务不再世袭,地方征税、军事机构却仍保留。
两年后,中央从萨摩、长州、土佐调集御亲兵。主要官员在这支军队支持下准备废藩。1871年日本旧历七月十四日,政府撤去知藩事,命令他们移居东京,由中央任命的府县官员接替。
地方办事人员起初继续处理日常事务,重大问题须报中央。鹿儿岛后续命令将村庄、土地及当年税收划归新设的县,要求逐村向大藏省报告。官署改名之后,还要具体移交其管辖的资源。
最初全国设三府、三百零二县。经过反复合并,县数减至七十二;七十三县曾是中间方案。旧藩界、飞地也须调整,当时的辖区还在不断变化。
原藩主的官职被撤销后,家族及家臣仍领取俸禄。部队处置、人员任用另有安排,税制、征兵、学校则须以后续法规实施。1869年奉还确立天皇统辖土地、人民的原则,1871年废除藩的治理机构,地方行政此后继续改组。
戊辰战争后,各藩仍在征税,保有军队和办事人员。新政府虽宣告全国归天皇统治,地方行政却仍分属各藩,尚未形成统一的指挥体系。
1869年,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联合上表,请求奉还土地、人民的登记册。这意味着交出对领地、人口的统治权,不再把它们视为藩主家族所有。政府接受请求,又命令尚未奉还的藩跟进。
原藩主随即获任知藩事,职务由中央授予、不再世袭。他们仍在原地办事,但须向中央负责。政府借助熟悉地方的管理人员,逐步改变这些人行使权力的依据。
各藩的征税、军事机构继续存在。后来废藩诏令指出,名义上的奉还尚未落实为完整的实际统治;政府接着要撤去知藩事,改变地方治理机构。
各藩还借有债款、发行地方纸币。尼崎的地方记载列出向商人、村庄借钱,以及付息、安排预算的困难。村庄等候藩偿还借款时,自己也可能欠着商人的钱。废除官署之后,债权人仍在,中央要逐项调查、决定承认哪些债务,同时接管税收。
四个在政府中有影响力的藩联合提出奉还,比中央立即命令所有藩交权更能获得政治支持。重新任命原藩主,又使原有行政网络在新机构建立前继续工作。至于每位上表者是否已经知道两年后会废藩、是否愿意接受,材料未能一一说明。
1869年,政府接受奉还、任命知藩事,新官职有赖中央授予。但各藩仍保留机构,府县官员尚未取代它们。
政府从萨摩、长州、土佐集结御亲兵,取得直接掌握的武力。西乡隆盛、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等人在此基础上准备废藩,取得三条实美、岩仓具视等人的支持。1871年日本旧历七月十四日,即公历8月29日,政府宣布废藩置县,撤去知藩事,命令他们移居东京,统一地方行政权。
命令同时要求地方高级办事人员暂时照旧处理日常事务,重大问题报请中央决定,以免藩署撤销后行政中断。
鹿儿岛随后收到具体命令:把村庄、土地及当年税收移交指定的新县,逐村报告土地、核定产出,由大藏省收取这些资料。地方人员须按新任府县官员的指示办事。新任官员不仅要接下官署,还要知道所辖土地在哪里、能够征收多少收入。
全国起初设三府、三百零二县,随后反复合并。七十三县是调整过程中的方案,实际减至三府、七十二县;东京辖区又继续扩大。这时的边界仍会改变。
知藩事被撤职之前,政府已要求把藩主家族的生活费用与治理地方的开支分开。尼崎的藩制记录列出知藩事、军队、行政人员、家臣及偿债各项费用。原藩主家庭因此有了规定的供给额度,地方收入须按用途分配,债务、人员开支也随之成为要处理的行政事项。
御亲兵用于支持废藩、应对反对者,地方人员则使日常办事能够继续。旧藩主迁往东京,职务被撤去,其他人的供给暂时保留,部队及财政另作安排。政府以不同措施处理武力反对与行政延续这两类问题。
原藩主离开地方,世袭治理领地的职务被撤销。中央任命府县长官,也可以合并他们管理的辖区。地方长官的任职、管辖范围,开始由中央决定。
命令、报告有了新的往来对象,人员却未全部更换。接管土地、收入所需的资料,仍须由地方办事人员提供。中央的决定要靠这些具体文书和人员落实。
鹿儿岛后续命令继续按季度发放原藩主家族及家臣的俸禄。撤去知藩事,并未在同一天取消所有人的收入。俸禄负担还要通过后来的财政措施处理。
军队也分步处置。鹿儿岛城下的部队解散,但人员继续领取俸禄;某些炮台、郡内驻军暂归县管理。因此,各地旧部队在废藩当日并未一律消失,也未同时改编成统一的军队。
大藏省要求报告藩债、藩札的来源及日期。部分债款被否认,其他债款转换为政府债券,还款条件有所区别。兑换藩札时,政府按市价估值,再换成政府纸币,并未一律按票面足额偿付。
原藩主移居东京,仍保有上层社会地位及供给;家臣失去原有职务后,却要另谋生计。即使双方都领俸禄,处境也不相同,后来的俸禄处置又会带来新的变化。各地纳入府县制度的过程也有差别:琉球在1872年另行设藩,至1879年才设冲绳县。
府县成为中央治理地方的行政框架。征兵、地税及学校制度随后仍须制定法规,配备人员,在各地逐步实施。废藩首先改变的是谁任命地方长官、谁决定辖区,而各项制度还须继续建立。
鹿儿岛告示预见到有人会失去原有生计,鼓励他们开垦可用土地,并在规定期限内免税。申请者须实际耕种。这是地方为应对职务、生计变化而采取的一项措施。
东京扩大辖区,其他府县也继续合并,社区归属、税收去向随之调整。1869年,原藩主仍以中央任命的知藩事身份治理地方;1871年,这一治理机构被撤去。人员、收入、军队及俸禄,则通过接连的决定重新安排。
旧城堡也经历改造。姬路城交给军方后,城内殿舍、城门及其他建筑陆续拆除,营房在城内兴建。天守虽保留下来,周围的政府办公及军事空间已经改变。
村庄须向新的官署报告,税款流向新的管辖机构,府县边界仍在调整。中央取得任命地方长官、重划辖区的权力,旧居民的利益与不满却仍持续存在;后来俸禄改革、地方政治活动,又继续影响他们的生活。

1869年,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的藩主联合上表,请求将土地、人民交还天皇。其他藩主随后跟进。政府接受奉还,要求尚未上表的藩照办,再任命原藩主为知藩事。新职务不再世袭,地方征税、军事机构却仍保留。

两年后,中央从萨摩、长州、土佐调集御亲兵。主要官员在这支军队支持下准备废藩。1871年日本旧历七月十四日,政府撤去知藩事,命令他们移居东京,由中央任命的府县官员接替。
地方办事人员起初继续处理日常事务,重大问题须报中央。鹿儿岛后续命令将村庄、土地及当年税收划归新设的县,要求逐村向大藏省报告。官署改名之后,还要具体移交其管辖的资源。
最初全国设三府、三百零二县。经过反复合并,县数减至七十二;七十三县曾是中间方案。旧藩界、飞地也须调整,当时的辖区还在不断变化。
原藩主的官职被撤销后,家族及家臣仍领取俸禄。部队处置、人员任用另有安排,税制、征兵、学校则须以后续法规实施。1869年奉还确立天皇统辖土地、人民的原则,1871年废除藩的治理机构,地方行政此后继续改组。
版籍奉还:四藩上表与再任日本国立公文书馆
知藩事与御亲兵日本国立公文书馆
废藩置县:撤职与东京居住日本国立公文书馆
三府七十三县方案与三府七十二县日本国立公文书馆
废藩置县的准备与过渡事务山口县文书馆
明治四年旧记:废藩诏及县务命令鹿儿岛县黎明馆/19世纪原始记录
1869年,藩主把土地、人民交还天皇,随后获任知藩事。1871年,政府撤销这一职务,以中央任命的府县官员接管地方。
现代说明;明确区别日本旧历月份。
重新授予领地的期待是历史解释,非每位藩主私下意图的确证。
现代说明;预算说明与原始诏令有所区别。
九月、十一月为日本旧历;方案县数与实际实施的县数有别。
说明涉及1910年回忆,但未读完整速记记录;未重构私下对话。
公有领域原记录,只读所列页;方括号编者说明与原告示有别,未主张各项措施一致奏效。
关于期待的解释不代表所有人的私下意图。
未声称读过完整原件图像。
日期须区别日本旧历月份。
涉及1910年回忆说明,非读完整速记稿。
非本轮新读全卷,也未主张各地一致实施。
后续节未读;未采用确切数字、私下谈话。
未采用作者的评价性赞扬;旧债未全部偿付。
PDF第17页部分输出截断,未采用;未声称查看地图、图像。
过程有别于1871年,未据此扩展殖民判断。
未主张1871年即取消俸禄。
只读日期行,非完整PDF。
版籍奉还与废藩置县的历史插画
版籍奉还与废藩置县的历史插画
1869年与1871年,哪些权力发生了转移?
对照说明图。1869年原藩主获任知藩事,1871年被撤职,由中央任命的府县官员接替。
1869年与1871年,哪些权力发生了转移?
对照说明图。1869年原藩主获任知藩事,1871年被撤职,由中央任命的府县官员接替。
1935年历史地图集绘制的1872年日本府县地图。
日本1872年府县地图,收入1935年出版的历史地图集。
版籍奉还与废藩置县场景示意。
历史插画:奉还上表、军事准备与废藩。
版籍奉还与废藩置县场景示意。
历史插画:奉还上表、军事准备与废藩。
新任官员接管后的场景示意。
历史插画:新任官员与继续承担的义务。
废藩当年出版的地图,在纸上保留了原有地理格局。它是对变化中的日本所作的商业地图,未必表示府县调整后最终确定的辖区。
1871年的日本木版地图。
废藩当年出版的地图,在纸上保留了原有地理格局。它是对变化中的日本所作的商业地图,未必表示府县调整后最终确定的辖区。
1871年的日本木版地图。
后世绘制的废藩诏书宣读场景,非现场目击记录。此前的版籍奉还、谈判、财政压力及各地不同的实施情况,见正文。
废藩置县:三条实美宣读诏书
废藩当年出版,展示藩的权力、府县及中央任命制度调整所涉及的地域。一般地图不能逐项说明藩改县的法律程序;若须作精确行政判断,图例、边界仍待核实。
日本木版地图
展示废藩后迅速变化的府县辖区。此图为后世重绘,非当时行政文书;所示年代与出版年代须区别。精确边界的绘图约定仍待核实。
1872年日本府县地图
以下为虚构的观点独白,帮助读者理解当时的选择与压力,不是史料引语,也不证明人物实际这样想过、说过。有记载的立场、言论与分歧见历史正文。
版籍奉还让几个主要藩把交出统治权表述为自愿服务天皇。分阶段推进能使改革更容易获得认可,最后却须建立共同制度,不能只换个名称便保留藩的特权。
数百个藩署仍掌握最后决定权,中央就无法统筹收入、军队、法律及任命。废藩必须彻底,以向中央负责的府县,取代世袭治理领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