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
1. 扬州出家|688—701
鉴真于688年出生在江阳县,属唐代扬州地区,俗姓淳于。779年完成的《唐大和上东征传》记述,他的父亲曾在大云寺受戒、学禅。701年,朝廷准许各州度僧;鉴真随父亲入寺,受到佛像触动,请求出家,父亲应允。当时他按传统计龄为十四岁。
这段出家故事写于鉴真去世之后。少年鉴真生活在寺院、水路与市场相联的扬州,求学有赖师长和国家许可;传记里的早年场景,还不能说明他当时已经想到未来赴日。
2. 两京求学|705—713
705年,鉴真从道岸受菩萨戒,这是在家信众与出家人都可以接受的伦理戒法。707年,他前往洛阳,再到长安;次年在实际寺受具足戒,以弘景为授戒师,正式取得完整的僧团身份。授戒需要合格的师长、规定的程序和见证者,学懂经书还不够。
在两京继续求学数年后,他于713年回到淮南。后来他在日本为皇室与僧人授戒时,两种戒法仍各有对象与程序。
3. 成为授戒师|713—742
赴日之前,鉴真已在扬州及江淮地区教了近三十年戒律,长期在大明寺讲学。他还参与建寺造像、救济贫病、抄写佛经。早期传记称,他四十六岁时已是当地主要授戒师,估计他先后度人、授戒四万余人,还列举了三十五名在各地传法的优秀弟子;这些是赞述其长期事业的数字,并非留下来的完整受戒名册。
日本当时并不缺佛教传统。道慈等僧人已从唐朝带回律学,道璿也应邀赴日。荣叡、普照继续寻找的,是能组成合格师团、举行并教授完整授戒程序的人。鉴真已有成熟的教学经验和弟子群,正是合适的邀请对象。
4. 接受日本僧人的邀请|742
742年,荣叡、普照已在唐学习约十年。他们来到扬州大明寺,请鉴真东渡传戒。据《东征传》,鉴真询问弟子是否愿意赴日,众人起初因海路危险而沉默;鉴真表示愿意亲自去,随后有二十一名僧人答应同行。
传记保存了这次决定的宗教意义,其中的长篇对话也经过叙述者整理。决定之后,还有船只、粮食、经书、资助与出境许可要筹办;前往日本远不止在寺中答应一项请求。
5. 初次计划被官府阻止|743
第一次准备渡海,先遇到了队伍内部的争执。传记称,道航质疑如海的学业,如海随后向官府告发他们与海盗勾连。扬州官员搜查存放粮食的寺院、拘捕相关僧人,并查验李林宗写给仓曹李凑、协助造船的书信。最终未以通盗定罪,但海上盗袭频繁,官府禁止出航,没收了船。
荣叡、普照等从四月被拘,到八月才获释。中央查明他们是有正式留学资格、领取供给的日本僧人,准其回国;这份许可却没有准许鉴真等唐僧一同离境。两人不愿空手而归,只得另筹船只,继续原来的邀请。
6. 海难与被截停的行程|743—748
第二次筹办时,一行买下军用船,雇了十八名船工,准备粮食、药物、佛像与礼仪用品。传记所列同行者有十七名僧人、八十五名从事雕塑、绘画、铸造、刺绣等工作的工匠。船遭风浪损坏,修理后再次触礁;众人上岸,缺水断粮,靠沿海居民和巡海官员救助,才得以安置在寺院。
此后的计划也有在陆路途中受阻的。地方寺院希望留下鉴真,他的弟子担心渡海危险,向官府请求拦阻,官府便追查、护送他返回。通常所说的“六次东渡”,包含这些未能出海的尝试。同行者不断更换,地方官、寺院、施主与船工也不断加入,撑住了下一次行动。
7. 漂到海南|748—751
748年再次出航,传记记载全船三十五人,所列僧俗与船工名单未覆盖所有人。一行在海上漂泊十四日,缺水少食,最后到了海南岛。传记把获救写成神灵护佑的故事;传记对他们在当地修寺、讲律、授戒的经历,则记下了较具体的地名、官员与工程情况。
海南的一座寺院失火后,地方官命奴婢送来木料,鉴真一行参加重建佛殿、讲堂与砖塔。官员还安排数百名武装人员护送,路程长达四十余日。这场失败变成了数年的南方讲学行程,既得到地方供养,也依靠官府权力及受役者的劳动。北返途中,荣叡在端州去世;他终究未能把所邀的授戒师迎回日本,普照继续承担这项事业,队伍还失去了其他同行者。
8. 北返途中失明|750—753
《东征传》记述,鉴真在南方经历炎热后视力渐弱,经过广州、韶州一带时,一名外来医者为他治眼,治疗后他便失明了。传记没有留下足以判断眼病或治疗方法的资料,这一先后顺序不能代替现代医学诊断。
失明改变了他的日常生活,也使下一次渡海更依赖同伴。辨认道路、上下船只、阅读经书、辨认来人和安排陌生的住处,都需要他人协助,同伴也要在路上和船上照护他的安全。他后来能够继续授律,是因为已有学问、经验及熟悉程序的僧团支持;到日本后,他的视力也没有恢复。
9. 随遣唐使秘密登船|753—754
753年,藤原清河、大伴古麻吕、吉备真备、阿倍仲麻吕等参与的日本使团准备返国。唐朝仍限制鉴真离境;使团担心被搜查、受惩罚,一度让僧人下船。副使大伴古麻吕后来秘密把鉴真等接到自己的船上。普照另乘吉备真备的船,四艘使船各自航行,途中经历不同遭遇。
鉴真从扬州到苏州的同行清单共二十四人,包括僧人、三名尼僧、居士和来自不同地区的人,不能把它当成最终抵日的固定人数。他们携带律典、天台著作、佛像和礼仪物品,于传统历法753年十二月抵萨摩,再往九州北部的大宰府。754年二月,经难波、河内,于初四进入奈良,住进朝廷大佛工程所在的东大寺。
10. 大佛殿前授戒|754
朝廷授予鉴真较高的僧人位阶,并委托他传授戒律。754年四月,东大寺大佛殿前筑起临时戒坛。圣武上皇等皇室成员受菩萨戒;沙弥受具足戒,一部分已有僧人也舍弃旧戒、重新受戒。简要介绍常概称约四百人,《东征传》则分别记四百四十余名沙弥和八十余名旧僧,另有皇室受戒者,统计对象并不相同。
日本此前已有僧侣与寺院。这次仪式为特定的律学传承确立了朝廷认可的先例,吸引大批人参与,也关系到僧人的身份、任职和寺院生活。鉴真的同伴分担授戒职责,日本僧人提供当地经验并学习成为后继教师,授戒制度才有可能延续。
11. 固定戒坛与后继教师|755—759
755年,大佛殿西侧建成固定的戒坛院,寺院传统称,先前临时戒坛的土也移到了这里。此后受戒者有了明确的场所,授戒所需的教师、经典、记录和朝廷认可可以持续积累。鉴真在东大寺工作约五年,中国同伴授课,日本僧人学习,寺院提供管理与财产,朝廷规定受承认的僧人资格。
思托在大安寺讲解律疏,日本僧人随后也在东大寺、大安寺、兴福寺和近江等地讲学。《四分律》以及法砺、道宣等人的著述,为学习和核对程序提供依据;实际资格与仪式中的分歧,仍需合格师团判断。后来大宰府观世音寺、下野药师寺设戒坛,使更多地区能举行授戒,也保留了官准场所对僧人资格的限制。这个扩展并非鉴真一个人的命令所能完成。
12. 为学律者建立住处|757—759
到东大寺学律的人来自各地,有些因缺少生活供给而离去。757年,朝廷赐予备前水田一百町,按当时的面积单位约合一百公顷,为教学与居住提供收入。鉴真又得到新田部亲王在奈良旧宅的一部分。普照、思托劝他建立长久传授戒律的僧团,于759年成立唐招提寺,安排住处、讲学、礼拜和藏书。
田地收入依靠管理者和地方劳动,寺院也需要后继教师。今日唐招提寺的建筑是历代积累的结果:讲堂由平城宫建筑移建、改造,后来又经中世改修;金堂属八世纪后半期,可能晚于鉴真去世。建寺之初,一些仓储设施利用旧宅材料,一些另行修建,尚不是今日完整的寺院景观。
13. 同行的经书、佛像与技艺|753—755
《东征传》的携书清单合计四十八部,包括六十卷《四分律》、相关注疏、天台与禅修著作、《比丘尼传》和玄奘的《西域记》。随行物品还有舍利、佛像、礼器、书法、香料、调味品和药物,一部分进了皇室收藏。它们来自师友、施主和同行者,并非全是鉴真的私人财物。
日本此前已通过使团、商人、移民和僧人接受大陆知识。鉴真一行把其中一些知识带入具体的授戒和教学工作,又与当地僧侣、艺术家合作。755年戒坛堂门上的绘画与唐代图像传统有关,原作后来焚毁;唐招提寺雕像的年代与制作者也各不相同。医药或美术方面的影响,不能一概写成鉴真首创日本医学、亲手制作所有佛像。
14. 去世与传记留存|763年以后
鉴真于传统历法763年五月初六在唐招提寺去世,虚岁七十六。八世纪的鉴真坐像高80.1厘米,用麻布与漆层塑形、去掉临时内芯,内部中空。早期传记将制作与弟子忍基的梦兆联系起来。这尊像保存了僧团早期的纪念,梦兆以及临终神异则属于弟子的宗教解释,不能据此还原鉴真最后的情绪。
779年,奈良朝廷文人淡海三船应思托之请,参照思托今已亡佚的长篇传记和僧团记忆,写成一卷《唐大和上东征传》。1298年的《东征传绘卷》又把故事画成卷轴,距东渡已有五百余年。传记、雕像、绘卷不断塑造后世记忆;与此同时,鉴真及同伴培养的教师和寺院继续实行授戒,使这次渡海留下了实际的传承。
详读
1. 从扬州寺院起步|688—701
鉴真出生在扬州地区的江阳县,时在688年。《唐大和上东征传》称其俗姓淳于,父亲曾到大云寺从智满受戒、学禅。701年,朝廷下令各州度僧,鉴真也在这一年出家,按传统计龄为十四岁。传记把这次选择写成父子入寺的故事:少年见佛像而动心,请求父亲允许出家,父亲赞许并答应。
家庭资料只有少数这样的记述。扬州处在河道、运河与市场相通的地区,官府、商旅、寺院之间有频繁往来。寺院给少年提供了师长和学习机会,国家度僧的许可则使其出家取得正式依据。进入僧团,需要有人接纳、教导,也要在制度上获得承认。
讲述这个场景的人,是779年写传的淡海三船;彼时鉴真已经去世十六年。父子入寺、见像出家的故事,已带上成年事业及弟子纪念的影响。它说明僧团如何理解鉴真的起点,但少年当时具体的想法已难以追溯。
在此后的四十多年里,鉴真的求学、教学与授戒主要发生在唐朝境内。赴日是他成熟之后接受的任务,早年出家并没有预先规定这条道路。两京的学律经历,才逐步为后来主持授戒准备了本领。
2. 到洛阳、长安学律|705—713
705年,鉴真从道岸受菩萨戒。菩萨戒强调伦理与修行,在家信众和出家人均可以接受。它与正式进入完整僧团的具足戒不同;鉴真人生中的两次受戒,各有时间与师承。
707年,他前往洛阳,继而进入长安。708年在实际寺登坛受具足戒,以来自荆州南泉寺的弘景为授戒师。两京汇聚僧人、经典及有声望的教师,鉴真在这里接触到一套需要共同执行的程序:何人有资格主持,何人担任见证,受戒者须符合什么条件,仪式应在怎样的场所举行。
这些要求将学问与身份连在一起。经文可以传抄,授戒却需要合格的僧人分别承担职责。一个人知道戒律的内容,并不等于能独自完成正式授戒;师承、程序与僧团的承认,都要经由实际学习建立。
鉴真又在两京研习数年,713年回到淮南。后来日本皇室受菩萨戒、沙弥受具足戒,也延续了这种区别。皇室作出的是宗教伦理承诺,出家人取得的则是完整僧团身份。
3. 扬州的授戒事业|713—742
鉴真回淮南后,长期在扬州及江淮一带讲律、授戒。他在大明寺接待来学者,讲解律典与注疏;教学之外,又参与寺舍、佛像的营建,组织抄经,供养僧人,救济贫病。赴日前,他已经做了近三十年的教师,离开意味着暂时放下当地一项成熟的事业。
《东征传》称,鉴真四十六岁时已在当地享有很高声望。作者列出其多次讲授的典籍,估计他先后度人、授戒四万余人,并称三十五名优秀弟子分别在各地传法。这样的大数概括了多年活动,也可能包含不同种类的度人和授戒;现存文字没有提供逐人核对的名册。
不过,弟子分布与授课地点仍显示了这项事业的规模。鉴真不仅能解释戒条,也有组织授戒、安排学生和维持寺院的经验。他周围已有熟悉程序的人,弟子又在不同地区承担教学。请他远行,关系到整个师团能否迁移和当地传承如何继续。
日本的邀请正是针对这类能力。佛教早已传入日本,寺院、僧侣与经典都有积累。曾赴唐的道慈传入律学,荣叡、普照也先请道璿回日本传戒。难处在于,经典与个别教师的到来,还没有充分解决合资格授戒师团和后继培养的问题。
荣叡、普照留在唐朝继续寻访,于是接触到鉴真。他们所要带回的,包括教师、仪式经验与能够继续教人的僧团。扬州的长期实践使鉴真成为邀请对象,也使这次离开绝非一位初学僧人独自寻找机会。
4. 大明寺中的邀请|742
荣叡、普照随日本使团到唐学习后,已经过了约十年。742年,他们来到扬州大明寺,向正在讲律的鉴真陈述赴日传戒的愿望。朝廷的需要通过留学僧人与唐代寺院联系起来,而不是两国官署直接安排了一次已经获准的出境。
《东征传》为这一场会面安排了详细对话。鉴真问弟子是否有人愿意去日本,众人起初沉默;祥彦指出海路遥远,生命难保。鉴真随后表示,愿意为这项佛事亲自赴日,祥彦与其他僧人陆续答应,共有二十一名僧人愿同行。
这段话语使传记中的选择具有鲜明的宗教意味,也把远行的危险说得很清楚。现存记述完成于几十年后,话语经由弟子记忆和作者整理由传记保存,不能当作现场逐字记录。
寺中做出的决定仍要落实到港口。队伍需要造船、储粮、筹集经书与礼仪用品,还要找到愿意出资的人。唐朝对僧人和外国留学生各有管理,沿海又受海盗活动影响;宗教上答应邀请,并不意味着官方已经准许这支队伍离境。
5. 官府查禁与留学生资格|743
第一艘船的筹办得到了一封书信帮助。宰相李林甫的兄长李林宗写信给扬州仓曹李凑,后者协助造船、备粮。同行僧人把物资存放在寺院,对外称准备前往天台山国清寺供养僧众。
队伍内部随后起了争执。《东征传》称,道航认为如海学业不足,不宜参加赴外传戒。如海便向官府告发,声称道航造船与海盗勾连,寺中粮食也是通盗的准备。传记把告发归因于如海愤怒,这一动机来自同行僧团的叙述;能够看清的行动链条,是告发触发了搜查、拘捕和书信查验。
当时台州、温州、明州沿海受盗袭,公私海路均遭限制。扬州官员搜查寺院,拘捕道航及日本僧人,询问李凑并调看李林宗的信。传记记述,道航最终未以通盗论罪,如海因诬告受罚,但船仍被没收,官府禁止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走海路。
荣叡、普照等自四月拘押到八月。扬州上报之后,中央查验他们原来所属寺院,确认其为有正式身份的外国留学生,按例领取绢、衣服等供给,并非冒名混入的人,遂下令准许回国。日本僧人获得了释放,却失去了原来的船与部分出航季节。
许可还有明确的边界:官府愿意送日本学生回国,没有准许他们带走鉴真等唐僧。荣叡、普照若接受官送,仍不能完成邀请授戒师的本愿。他们于是另找船只、另筹物资,继续寻求让整个师团东行的办法。
6. 船破之后,队伍如何继续|743—748
第二次筹备更为庞大。鉴真一行买下一艘军用船,雇十八名船工,准备大量粮食、饮水器具、药物、佛像、经书和礼仪用品。早期传记列出十七名同行僧人,还列出八十五名工匠,涉及玉作、绘画、雕佛、刻镂、铸造、刺绣、文书与碑刻等工作。这个名单显示了拟迁移的专门知识,不能据此认定后来每次同行者都相同。
743年十二月出发后,船在风浪中损坏,众人上岸。修理之后,他们又在海岸附近触礁,船再次破裂,饮水和食物耗尽。当地沿海居民送来水、米,巡海官员查问情况并上报,地方官随后把他们安置到寺院。航海技术与出资都重要,但失败后的救援、住宿与补给,同样决定队伍还能否继续。
鉴真并没有立刻回扬州。地方寺院邀他讲律、授戒,他在杭州、湖州、宣州等地巡讲。寺院既帮助远行者恢复生活,也有留下授戒师的需要;此后的出境计划很容易牵动这些关系。
另一次筹办中,队伍拟由陆路南下,另在福州买船。扬州弟子灵祐等担心老师渡海有生命危险,与寺院负责人向官府请求阻止。官府沿途追查,在寺院找到鉴真,护送回去,并责成当地寺院不许他再向他国出发。
传记把某些阻拦写成弟子的过失,又叙述鉴真的坚持。官府、寺院与同行者却各有实际处境:出境管理可能截断宗教计划,地方寺院不愿失去教师,弟子也担心长期危险。于是,人们后来概括的“六次东渡”,包含未能真正出海的计划,不是六次性质相同的横海航行。
数年中,同行僧人、工匠与船工不断变动。有人离开,有人新加入,地方官、居民、寺院和施主提供不同阶段的帮助。到748年重新启程,支持远行的已经是一串跨地区的关系,而非最初二十一名僧人原封不动地再次登船。
7. 海南停留与南方讲学|748—751
748年,一行再度买香药、备物资、造船出发。《东征传》记全船三十五人,分别写出十四名僧俗、十八名船工及其他自愿同行者;前两项并不是完整总表。风浪把船带离原定方向,经过十四日才抵岸,最终进入海南岛南部振州一带。
传记描述他们在海上以少量生米充饥,淡水耗尽,后来承雨解渴;又写神灵护船、梦中得水等情节。缺水、漂流与获救是行程的重大转折,神异叙述则表达了僧团对这场灾难的宗教理解,无法作为精确气象记录。
在振州,鉴真一行得到地方官接待,住进寺院,参加修建毁坏的佛殿。后来另一处寺院遭火,他们再应官员邀请重建佛殿、讲堂、砖塔与佛像。《东征传》特记官员命奴婢各送一根椽木。这项工程受到供养,却也使用被命令劳动的人,不能仅以各方自愿合作概括。
离开振州时,地方官安排数百名武装人员护送,历四十余日到另一州。官员为僧人设斋、提供材料和交通,既是宗教敬重,也是地方权力所能调动的资源。护送还说明沿途安全需要保障。这次航行失败,反而使鉴真在海南及大陆南方讲律、授戒数年。
北返经过端州,荣叡在当地寺院去世。他在唐留学十余年,多次筹船、受拘、遭遇海难,最终没有把鉴真迎回本国。普照继续前行;同行者也有其他损失,祥彦后来死在返程船上。下一次行动承接的是一项已经付出人命代价的事业,鉴真的视力也在北返过程中逐渐衰退。
8. 失明之后仍须面对的生活|750—753
鉴真北返期间,视力逐渐衰退。《东征传》把眼光昏暗与南方炎热连在一起,又记一名外来医者声称能治目,在广州、韶州行程之后为他治疗,结果失明。它留下的是当时僧团对先后经过的叙述,没有留下病案、检查或足够的治疗细节,无法据此确定眼病与医治之间的因果。
失明以后,他仍在沿途寺院授戒、讲律,最终回到扬州。先前积累的学问、口授能力和僧人身份没有随视力消失,但生活的条件已变:行路登船、辨识陌生处所和来人、处理经书和文书,都需要同伴协助,船上与路上的安全也要由他们照护。熟悉他的弟子帮助安排这些事务,师团中的其他教师也承担教学与仪式职责。
后来东渡故事常以失明衬托坚持,传承所依靠的照护则容易被略去。鉴真抵日后没有恢复视力。他能够继续工作,需要把自己的学问接到同伴的行动上,也需要日本寺院为这个共同生活、共同授戒的团体提供合适的空间。
9. 使团返航中的秘密登船|753—754
753年,日本遣唐使准备返国。藤原清河为大使,大伴古麻吕、吉备真备为副使,长期留唐的阿倍仲麻吕也参与使团事务。鉴真返扬州后,寺院仍严加看守,防止他离开。使者原先曾将鉴真及部分弟子的名字上报唐朝,后来撤回;获准归国的使船,尚不能公开承载这支受限制的唐僧队伍。
《东征传》记述,鉴真夜间离寺,乘小船到苏州港口。扬州至苏州的同行清单共二十四人,有十四名男僧、三名尼僧、一名居士,并记来自不同地区的旅行者。古代地域称谓不足以逐一换成现代国籍。这份清单也只对应一个行程阶段:普照后来另上吉备真备的船,最终抵日的人数不能直接以二十四人固定下来。
使团曾让僧人下船,担心官府搜查,或船漂回唐境后受到惩罚。大伴古麻吕随后于夜间秘密把鉴真及众僧接到自己的船上。《东征传》的记述强调了副使的帮助,也说明成功远行没有得到唐朝官府的公开许可。日本使团的船与安排提供了机会,行动仍冒着被追查的风险。
四艘使船备有航海船员,走既定返国行程。出港之后,它们走过不同的航段与岛屿,各有遭遇。鉴真乘船于传统历法753年十二月抵九州南部萨摩,数日后被引往北部的大宰府。同行货物包括戒律与天台经籍、佛像和仪式用品,随船来到的僧人则能实际教授、主持这些程序。
754年二月,一行到了难波,再经河内,于初四进入奈良。唐僧、当地僧人及官员沿途接待,朝廷把他们安置在东大寺。渡海到此结束,如何在日本取得正式认可、如何把一次接待变成长期教学,才刚刚开始。
10. 大佛工程中的授戒|754
东大寺是圣武上皇推动的大佛工程的中心。鉴真入奈良后,中国僧人、资深日本僧侣及百余官员来慰问,吉备真备传达朝廷欢迎与传戒委托,鉴真又被授予传灯大法师位。《东征传》把这些人写成一致拥护者,这当然带有赞述意味;接待者的身份和正式任命,仍说明朝廷把传戒视为一项需要安排的事务。
754年四月,大佛殿前设置临时戒坛。皇室成员接受菩萨戒,作出宗教伦理承诺;沙弥接受具足戒,取得完整僧团身份;部分已有僧人则舍弃旧戒,重受鉴真一行所授之戒。师团中的僧人分别担任仪式职责,日本僧人也参与其中,各类受戒者经历的身份变化并不相同。
**受戒人数的记载。** 今日寺院、博物馆简介常概称约四百人。《东征传》另记四百四十余名沙弥、八十余名旧僧,又叙述皇室受戒;简述未保留这些分项,现存资料中也没有可逐人核对的底册。因此,两组数字应各按其文本口径保留,不能当作同一场仪式的两个竞争总数。
重受戒还涉及已有地位的调整。日本旧僧原有僧服、职位、寺院职责和被承认的经历,其中一些人选择接受新的程序。传记没有记录所有其他僧人的反应,也不能由此判定此前所有僧人的受戒都无效。大量受戒者和朝廷支持,使后来的授戒可以援引这一先例。
僧人资格关系到任命、免役、寺院居住与僧籍管理。朝廷认可较严格的授戒传承,既加强戒律的约束,也把身份判断集中到获准的寺院和师团。鉴真同伴带来的,是经典之外对仪式次序、候选者资格及不同职分的实际经验;日本僧人掌握当地事务,并逐渐学习成为教师。固定授戒场所的兴建,将把这一年的重大仪式转为日后可以再行的程序。
11. 从一次仪式到固定制度|755—759
755年,大佛殿西边建立固定的戒坛院。寺院传统称,皇室受戒的临时土坛被迁到这里。这一移土记忆连接了新场所与创始仪式,真正维持授戒的,还包括教师、经典、记录、寺产与朝廷承认。此后,候选者有了可前往的地点,不必每次重新筹办一次特殊的大型事件。
鉴真在东大寺约五年,同行僧人和日本弟子共同承担教学。思托在大安寺讲解律疏,数年研习之后,日本僧人也开始在东大寺、大安寺、兴福寺与近江等地讲授。教师逐步分散到不同寺院,授戒与学律才有可能在鉴真本人不在场时继续。
《四分律》以及法砺、道宣等人的注疏、仪式著作,为这种学习提供了可以核对的依据。学生可以凭书检验记忆与解释,遇到资格、顺序或传承方面的分歧,仍需要活着的教师判断。文本使知识得以传递,合格师团使它能够实行。
朝廷承认同时划出了一道门槛。取得官方僧人身份,要符合指定的授戒与登记条件;不能或不愿到获准场所受戒的人,即使有宗教诚意,也可能不在受承认的僧团之内。后来大宰府观世音寺、下野药师寺的戒坛扩大了地理范围,使授戒不再只集中于东大寺,却仍是一组有限的官方场所。
原有僧人的学问、职务和寺院生活继续参与这个过程。有的人重受戒,有的人在新旧要求之间调整;成熟制度是在这些关系中逐渐形成的。地区扩展有赖后继教师、地方寺院及朝廷安排,不能全算作鉴真个人指挥的结果。接下来,学律者能否长期留下,又把问题带到了日常供养与住处。
12. 赐田、旧宅与唐招提寺|757—759
《东征传》称,各地有人到鉴真身边学戒律,却因没有供养而退还。东大寺正式接待了远来的师团,并不意味着每一位学生都能获得足够的食物与生活费用。757年,朝廷赐备前水田一百町,约合当时一百公顷,为教学和居住提供农业收入。
田在远方,收益需要管理者征收,也依赖当地农作劳动。学律僧团的生活因此与土地、农业剩余及朝廷认可的收取权相联。授戒有一套宗教规范,学生能否住下来学习,却还取决于这些具体的供给。
鉴真又获得新田部亲王在奈良旧宅的一部分。原有场地、墙垣、房屋和储藏设施,可以为新僧团所用。普照、思托劝他在那里长期传授《四分律》及注疏。传统历法759年八月初一,他建立唐律招提,邀请僧人讲解律疏,后来取得寺名,成为唐招提寺。
招提是供各方僧人聚居修学的住处。这个新住处能安排讲课、礼拜、食宿和经典保存,也让唐来的教师与日本学生建立较稳定的关系。鉴真从东大寺迁出,仍继续从事传戒与教学;唐招提寺承担的是与东大寺有所区别、又接续同一事业的教学工作。
寺院的建筑随后继续变化。现存讲堂由平城宫的建筑移建、改造,今日形态很大程度上来自中世改修。金堂保存八世纪后半期的建筑形式,可能建于鉴真去世之后。经藏、宝藏等仓储设施的来历也不同,有利用旧宅设施的部分,有新建的部分。
因此,759年成立的是能居住、授课、传承的僧团与寺院。今日游人见到的佛堂、雕像和完整格局,经过几代乃至更久的积累。后继者对房屋、财产和教学的经营,与最初的渡海一样,决定了这项事业能持续多久。
13. 经书与技艺如何落地|753—755
早期传记详细列出抵日前后携带的经典与物件。书目合四十八部,《四分律》一部六十卷,还有律疏、授戒仪式著作、天台经义与止观书、禅修作品、《比丘尼传》及玄奘《西域记》。这是一组可供僧团继续教学的书,而非只用来展示远方文化的礼物。
同行物品还包括舍利、佛像、幡与礼器、书法,以及香料、调味品和药物,一部分送入皇室收藏。物资与书籍的来源涉及施主、同行者和寺院,后来的存放也分属不同场所。把一切都称作鉴真的私人藏品,容易遮住筹集与保管这些东西的人。
此前几次计划曾招募众多工匠,最后抵日的队伍也有僧人、尼僧、居士与来自不同地区的旅行者。所携知识因此不只出于鉴真一人。日本已有使团、商人、移民与僧人往来,各类经典、医疗和艺术知识早经不同渠道流入。新来的师团要在当地寺院找到用途,再由日本学习者与工匠加以吸收。
医药物品及鉴真的相关声誉,可说明他周围存在医疗知识,不能由此认定日本医学始于他的到来。失明者识药的传奇,也不能代替对具体药物、方法与传授者的考证。知识在不同人手中使用,才形成实际影响。
美术方面同样有年代和作者的区别。755年东大寺戒坛堂门上的绘画与唐代图像传统有关,原门后来烧毁,今人对它的了解经过后续记录。唐招提寺的雕像又来自不同年代、不同工匠,日本艺术家参与改造和采用大陆样式。传承既有唐来教师、材料和范本的作用,也有本地制作与选择;不能把所有作品都写成鉴真亲手完成。
14. 肖像、传记与后来的记忆|763年以后
鉴真于传统历法763年五月初六在唐招提寺去世,虚岁七十六。寺中保存的八世纪坐像高80.1厘米,以麻布和漆层塑形,去掉临时内芯后内部中空。早期传记把制作与忍基联系起来:弟子梦见讲堂栋梁折断,认为是老师将逝的征兆,遂率众为他塑造肖像。
梦兆赋予制作以宗教意义,不足以确定鉴真的最后情绪。传记又写他向西而坐去世,死后三日头顶仍温,火化时香气满山。弟子以经义理解这些征象,将其作为老师修行成就的表现。肖像则为僧团留下了长久纪念的对象;今日奉安它的御影堂与展示安排,属于后来的寺史。
779年,朝廷文人淡海三船写成一卷《唐大和上东征传》。他曾亲近鉴真,应思托的请求,利用这位同行弟子的较长传记和僧团记忆;思托原书今已亡佚。现存传记距鉴真去世十六年,保存路线、人名、货物、授戒与建寺资料,也夹有经过整理的言语、梦兆和神异,两类叙述承担不同作用。
1298年的《东征传绘卷》又以绘画重述行程。它离八世纪的事迹已有五百余年,反映的是后来对鉴真的纪念及叙事选择。后世常用屡败再行的东渡故事表达中日友好,也从闭目坐像读出坚忍的精神。
回到唐代和奈良时代,鉴真的事业还包括不易进入英雄故事的部分:日本留学僧人不断邀请,使团冒险接人,船工驾船,地方官与寺院安置失败后的队伍,同行者照护失明的教师。抵日后,朝廷、寺产及后继僧人又把授戒固定下来。他去世之后,教师继续讲律,寺院继续供养学生;这才是远行留下的长久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