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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剃发僧人坐在座上,身穿深色法衣,手持白色折扇。

    江户时代

    金地院崇传

    金地院崇伝

    故事中的三个要点

    1. 1. 从寺院中学到的本领
    2. 4. 文书也为排斥和战争铺路
    3. 7. 寺院留下的记忆,日记留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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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概览

    概览

    金地院崇传生于1569年,出身一色氏,也称以心崇传。他自幼在京都南禅寺等宗教机构学习,成为临济宗僧人。1605年任南禅寺住持,居于寺内的金地院,并着手恢复寺院。1608年,德川家康召他到骏府,负责外交文书。家康此时已经把将军职位交给儿子秀忠,却仍主持重要政务;崇传的学识和寺院管理经验,因而进入了新兴德川政权的日常工作。

    自1612年起,崇传与幕府驻京都的高级官员板仓胜重共同处理寺院管理及纠纷。他奉家康之命撰写排斥基督教的文书,以秀忠名义发布,随后又参与方广寺钟铭争端。1615年,家康命他起草首版《武家诸法度》,由在任将军秀忠发布。此外,他还与儒者林罗山参与家康的刊书事业,记录校对、材料与费用。他既帮助政府交涉、整理学问,也为禁教和管制写出可以执行的命令。

    家康于1616年去世后,崇传主张用“明神”之号奉祀家康,秀忠最终采纳了天海的“权现”方案。此后,他接近秀忠、参与核心政务的机会减少,但1619年仍出任僧录,管理主要禅寺的僧务与住持任免。1626年,后水尾天皇授他圆照本光国师号;后来的紫衣事件中,他又主张严惩反对幕府的僧人,泽庵等人于1629年被流放。崇传继续从事寺院营造、书画鉴定等事务,1633年去世。金地院及其著述留下了这段兼有学问、行政与强制手段的生涯。

    阅读:金地院崇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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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读

    1. 先是僧人,后来才是幕府顾问

    1569年出生的金地院崇传,来自一色氏,另称以心崇传。他年幼时进入京都的南禅寺,师从玄圃灵三,后来承继金地院靖叔德林的法脉,也曾在京都其他宗教机构学习。1605年,他成为南禅寺住持,居住并帮助恢复寺内的金地院。

    住持要教导僧众、管理寺产,也要处理仪礼、记录和往来文书。崇传先在这些较早形成的机构中积累学识与经验,才被正在巩固统治的德川家选中。

    2. 到骏府写外交文书,也主持刊书

    1608年,德川家康召崇传到骏府,即今静冈市一带。家康已把将军职位交给儿子秀忠,仍在这里处理重要政务。崇传负责起草对外书信,承接此前禅僧参与外交的工作;贸易许可和给外国统治者的答复,都帮助德川家管理海外贸易。

    他还与儒者林罗山参与家康的刊书工程。日记中有印刷材料、支付报酬和校对的记录:书籍的完成,需要制作者、校书僧人和资金,而不只是下达刊印命令。写信与刊书,都让他的文字专长成为政权可以使用的能力。

    3. 把旧典章用于新的法令

    1612年起,崇传与幕府驻京都的高级官员板仓胜重共同管理寺院、处理争讼。家康同时搜集朝廷及寺院所藏记录,为新法令准备旧有典章。1615年,崇传奉命起草《武家诸法度》,他在伏见向大名宣读十三条规定,以将军秀忠的命令发布。

    针对朝廷和宗教机构的规章也分别制定。整理旧例、撰写条文、决定发布和实际执行,需要不同的人承担。崇传掌握了起草的重要一环,命令大名和寺院服从的权力则属于幕府。

    4. 禁教与钟铭争端

    崇传的文字也用于排斥和指控。他奉家康之命,在旧历1613年撰写排斥基督教的文书,以秀忠名义发布,1614年随后发生了向海外的放逐。文书把基督教说成威胁日本宗教与统治秩序的力量,这是幕府为禁教提出的理由。

    1614年,他又参与丰臣氏方广寺大钟铭文引起的争端。德川方面把祝愿安宁、繁荣的文字解释为诅咒家康和祝颂丰臣氏。仍有城池与军队的丰臣氏,由此与德川家发生公开冲突。所谓诅咒是德川方面的指控,不能据此确认铭文作者原本就有这样的意图。

    5. 神号方案未被采纳,僧职仍在

    1616年家康去世后,崇传主张以“明神”之号祭祀他。天台宗僧人天海则主张“权现”,即佛菩萨化现为神的称谓。秀忠采纳后者,经朝廷程序取得候选神号,最后选定东照大权现。崇传参加了讨论,却没有作出最终决定。

    家康死后,他接近秀忠、参与核心政务的机会也有所减少,但并未失去全部职权。1619年出任僧录后,他仍能参与主要禅寺住持的任免和僧务处理。接近将军的机会减少,与在寺院领域继续行使职权,是同时存在的两种变化。

    6. 紫衣为何成为权力争端

    1626年,后水尾天皇授崇传圆照本光国师号,表彰他的宗教地位。次年,崇传与幕府高级官员土井利胜却质疑朝廷对大德寺、妙心寺僧人升任及穿紫衣的许可。紫衣是高僧地位的标志,许可由谁承认,关系到寺院人事究竟服从哪一方。

    泽庵宗彭等僧人于1628年抗议,1629年不肯服从的僧人被流放,崇传主张严罚。这场冲突涉及幕府法令能否压过天皇的许可。崇传本人受到朝廷尊崇,并未妨碍他要求朝廷对其他僧人的认可受到幕府约束。

    7. 金地院、茶会与留下的记录

    晚年,崇传重建南禅寺的金地院,寺内设奉祀家康的东照宫,并营造枯山水庭园。庭园由小堀远州设计、贤庭参与施工;崇传还从事吉日选择和书画鉴定。1629年的记录中,第三代将军家光及其父秀忠先后到金地院,由崇传奉茶。这些往来说明,家康死后他并没有与德川家完全断绝联系。

    1633年,崇传去世。他的日记及外交记录保留了撰文、管理与交涉的经过;有些自记十分简短,后世抄本也不能代替对原本的核查。寺院和文书中的崇传,既是以学识服务幕府的禅僧,也是参与排斥信徒、惩处同宗僧人的官僧。

    详读

    1. 从寺院中学到的本领

    1569年,崇传出生于与足利政权有关的一色氏,后来以以心崇传之名行世。他的早年教育始于京都南禅寺,师从玄圃灵三,也在醍醐及相国寺的宗教机构学习,最后承继金地院靖叔德林的法脉。读书、修行与师承关系,把他带入不止一处寺院,也为以后担任住持提供了条件。

    据传记所列次序,1605年他先任建长寺住持,随后出任南禅寺住持,住在寺内的金地院。金地院此前经历毁损和衰落,他着手恢复寺院。住持要管理僧众和寺产,修复寺院则还需要施主支持、工匠施工和长期经营。到德川家康召见他时,他已经有了这些经验。

    禅僧参与政治文书,并非始于德川幕府。汉籍学问与正式撰文的惯例,早已让他们在寺院之外承担事务,足利政权的外交文书也曾交给禅僧。高木昭作正是从这种传统解释崇传的任用:家康希望借旧有典章与学问巩固新政权,崇传能够把统治者的要求写成合乎正式文书惯例的文字。

    2. 外交书信与书籍怎样完成

    1608年,家康召崇传前往骏府。此前参与外交的禅僧西笑承兑已经去世,需要有人接续这项工作。家康虽已退下将军职位,儿子秀忠在江户掌权,重要对外事务仍由他处理。崇传因此进入家康身边,为对外交涉撰写文书。

    海外贸易的管制比他的任职更早。1601年,家康给安南——今越南北部——的回书,保证来日船只的安全,并要求对方禁止没有朱印许可的日本商船在当地交易。安全承诺与贸易限制写在同一封信中,还要得到另一政权的配合。崇传后来接手的,正是这种通过书信和许可证管理贸易的事务。与他有关的外交记录也保存前任的工作,不能把其中每一封信都认作他的作品。

    在骏府,崇传还与林罗山参与家康主持的刊书。林罗山是一位研究中国古典的儒者,两人承担书籍编校等工作。国立公文书馆介绍《本光国师日记》时指出,日记不仅记下印刷工具的数量,还记录铸造铜活字的费用,以及僧人把印本与底本比对所获得的报酬。

    这些记录留下了刊书中的具体工作:统治者支持工程,编校者处理文本,工匠制作活字与工具,校书僧人完成比对,并领取报酬。以家康之名传世的版本,实际依靠许多人合作。崇传既处理文字,也管理与文字生产有关的材料和资金;这两项本领随后又进入新法令的准备工作。

    3. 从旧记录到《武家诸法度》

    1612年起,崇传与板仓胜重共同处理寺院监督和争讼。板仓代表幕府管理京都事务,寺院问题因此由熟悉宗教机构的僧人与武家官员协作处理。家康又命人搜集朝廷、公家和寺院所藏旧记录。1614年的调查查明各家有什么典籍可以提交、抄录,这些资料也为制定朝廷和寺院规章提供了依据。

    1615年大坂陷落、丰臣氏灭亡后,家康命人准备统制大名的法令。崇传起草首版《武家诸法度》,十三条规定涉及大名行为、城池修补及婚姻等事项。幕府把各地大名召集到伏见,由崇传宣读,以秀忠的命令发布。法令由此把文字要求转成大名必须遵守的限制,触及领主维持武力和安排家族关系的实际手段。

    起草、发令和执行在这里有明确分工。家康提出制定要求,崇传组织条文,秀忠以在任将军身份发布;武家官员随后据此办事。针对朝廷和寺院的规章也各有对象,不能把所有机构都当作同一种大名家来管理。古老典章被新政权取来使用,目的也包括向原有机构提出新的服从要求。

    史料辨析 · 金地院的草稿不是1615年原纸

    金地院保存一卷崇传自笔的《武家诸法度》草稿,题有1616年旧历十月,全文为十一条。文化遗产数据库的藏品说明指出,第二条有擦去改正的痕迹,第九条有小字增补,各条后又说明其用意。它保存的是修订中的文本,而不是已经颁下、完全不能更改的定本。

    同一藏品说明还援引崇传日记,记下他在这个月直接接到修改法令的命令。因此,1615年的十三条公布后,崇传在世时已经参与修订。现存这卷属于1616年改定,不能当作前一年向大名宣读的原纸。到了家光时期,1635年法令又制度化了大名赴江户的参勤交代;那是后来一次修订,也不能倒算为崇传首版条文已经完成的制度。

    4. 文书也为排斥和战争铺路

    外交文书有许可贸易、请求合作的用途,崇传也为另一种统治要求撰文。依家康指示,他在旧历1613年写成排斥基督教的文书,以秀忠名义发布。文书把日本说成神祇、儒学与佛教的国度,指责基督教扰乱应有的宗教和政治秩序。这是幕府说明禁教正当性的说法,随文书一起进入执行。

    1614年,传教士和日本信徒被逐往澳门、马尼拉等地,其中包括信奉基督教的武将高山右近。命令的结果,是有人因信仰与交往关系而被迫离开日本。德川家并没有因此停止所有海外商业联系;管理贸易与排斥被认作威胁的宗教联系,成为同一政权采取的不同措施。崇传参与了两方面文书工作。

    史料与争议 · 钟铭原本意在诅咒吗?

    同年,京都方广寺的一口钟又引起争端。丰臣秀吉之子秀赖重建该寺大佛设施,家臣片桐且元到骏府与家康商议开眼供养等安排。德川方面却提出,钟铭中的“国家安康”“君臣丰乐”诅咒家康、祝颂丰臣氏,因而要求延期举行供养。崇传也参与了这场交涉和指控。

    秀赖当时仍据有大坂城和武装家臣,寺院铭文遂成为两家武力与政治对峙中的焦点之一。德川家用诅咒的解释指责对手,争端后来通向两家的公开军事冲突。不过,这种解释只说明德川方面如何提出指控,尚不能确认铭文作者原本有意诅咒家康。

    5. 家康死后,神号与职权各有结果

    1616年,家康去世,继承者需要决定怎样奉祀他。崇传主张使用“明神”,天台宗僧人天海则主张“权现”,把神理解为佛菩萨的化现。秀忠裁定采用权现,幕府再向朝廷请定神号;朝廷提出数个候选,幕府最后选择东照大权现。僧人提供意见,将军裁决,朝廷参与授号,崇传在其中有发言权,却不是最后决策者。

    史料与争议 · 天海的理由来自什么年代?

    常见叙述说,天海以丰臣秀吉的神号为前车之鉴,反对明神之号。国立公文书馆展示这一说法时,所据的是1789年出版的《东叡山宽永寺元三大师缘起》。这部书比1616年的争论晚得多。它可以说明后世怎样解释天海的主张,不能当作辩论现场的逐字记录;神号最终采用权现,与每一句劝说理由是否原样传下,是不同的问题。

    家康之死也改变了崇传的任用环境。高木昭作指出,他此后逐渐远离秀忠的核心近臣圈。失去家康这位直接支持者,意味着接近权力的方式有所变化。与此同时,他在江户设立金地院,1619年出任僧录,仍能参与主要禅寺住持任免和僧务管理。

    主要禅寺有自己的等级、寺产与人事安排,僧录参与处理这些事务,不必每次都以亲见将军为前提。神号方案落选和接近秀忠的机会减少,没有使僧录管辖的事务停止。后来朝廷与幕府争执僧人地位,崇传正是凭着这些持续的寺院职责参与其中。

    6. 从紫衣许可到僧人流放

    1626年,后水尾天皇授崇传圆照本光国师号。“国师”是尊崇高僧的宗教称号,朝廷认可对这位服务幕府的僧人仍有意义。但到了次年,崇传与土井利胜却以幕府法令为依据,质疑大德寺、妙心寺僧人的入寺升任和穿紫衣许可。

    两寺都位于京都,朝廷的许可承认僧人的地位,紫色法衣则把这种尊崇显现在服饰上。幕府方面认为相关许可违背1613年与1615年的规章。争端因此不限于穿什么衣服:僧人可以由谁升任,天皇的许可遇到幕府规定时以哪一方为准,都牵涉寺院人事的实际控制。

    1628年,泽庵宗彭等僧人向京都所司代板仓重宗提交抗议书。抗议和交涉未使所有人服从,1629年幕府把坚持抵抗者流放到东北地区。崇传主张严厉处罚;具体僧人被逐离原有寺院,对寺院的管制由此落实为对人的惩罚。

    高埜利彦把幕府的处理解释为两项相连的要求:明确幕府法令高于与之冲突的天皇许可,并把尚未充分受控的禅寺纳入监督。朝廷认可的宗教地位,也使僧人有理由反对幕府干涉。崇传的行政和撰文能力支持了幕府的要求,代价则由受到处分的其他僧人承担。他后来的严苛名声,与这些实际行动有关。

    7. 寺院留下的记忆,日记留下的工作

    1627年,京都金地院开始大规模改建。院内有奉祀家康的东照宫,方丈前又营造枯山水庭园。小堀远州设计庭园,贤庭参与施工;白砂、鹤岛、龟岛和中央礼拜石组成庭中景象。崇传主持寺院及其营造,具体设计和劳动则由相关专家承担。这座寺院因此同时容纳了僧众生活与德川创立者的记忆。

    历史解释 · 家康死后,哪些联系继续存在?

    崇传的晚年事务还包括挑选吉日、鉴定绘画和书法。石井智惠美把《本光国师日记》与后来的德川编年记录对读,考察他和家光的往来。她讨论的材料记载,1629年旧历十月十五日,家光到金地院,由崇传奉茶;两天后秀忠也到访。这些记录说明,家康死后他仍有机会接待秀忠与家光。与高木昭作所说接近秀忠减少的情形并不矛盾:联系尚在,不等于全部早年职责都已恢复。

    1633年,崇传去世,日记所记的生涯也告结束。日记原本保存在京都金地院,国立公文书馆所藏则是抄本。书信、赠物、账目和撰写官方文书的经过,留下了事情怎样经手的细节。石井也指出,崇传谈到自己的文字常很简略,一些会面需要借其他记录补足,不能只凭一条短记还原所有过程。

    “黑衣宰相”把僧人和政治影响浓缩成一个鲜明称呼,留下的记录却能将职责逐一分开:他编校书籍、写外交文书、主持寺务,也撰写禁教文书、支持惩处抗议僧人。传世画像表现他的僧人身份,文书则让人看到,他以这一身份为幕府效力之后实际做了什么。德川统治从他的学问与劳务中获益,被命令排斥或处罚的人也承受了后果。

    来源与注释

    1. 以心崇伝 · Funaoka Makoto 船岡誠 / Takagi Shōsaku 高木昭作 / Yamakawa / Kōdansha
    2. 家康の内政・外交 · National Archives of Japan 国立公文書館
    3. 将軍のアーカイブズ 11 本光国師日記 · National Archives of Japan 国立公文書館
    4. 武家諸法度を読む · Saitama Prefectural Archives 埼玉県立文書館
    5. 古記録の所在調査・収集 · National Archives of Japan 国立公文書館
    6. 伴天連追放令 · Shimizu Hirokazu 清水紘一
    7. 方広寺鐘銘事件 · National Archives of Japan 国立公文書館
    8. 家康の神号 · National Archives of Japan 国立公文書館
    9. 紫衣事件 · Ono Shinji 小野信二 / Takano Toshihiko 高埜利彦 / Yamakawa
    10. Konchiin teien / 金地院 · Ono Kenkichi 小野健吉 / Walter Edwards; Kyoto City Tourism Association 京都市観光協会
    11. 『本光国師日記』に見る将軍家光と金地院崇伝—茶の湯御成を中心に · Ishii Chiemi 石井智恵美
    12. 武家諸法度草稿〈以心崇伝筆/元和二年十月日〉 · Cultural Heritage Online database

    关于这些来源

    本稿术语、来源与配套内容

    术语

    金地院崇传
    以心崇传的通称,来自他居住的金地院。
    以心崇传
    以心是字,崇传是法名,江户初期临济宗僧人。
    一色氏
    与足利政权有关的武家家族,崇传出身于此。
    南禅寺
    京都临济宗寺院,崇传曾任住持。
    临济宗
    日本禅宗的一支。
    玄圃灵三
    崇传早年的师僧。
    靖叔德林
    崇传承继其法脉的金地院师僧。
    醍醐
    京都寺院及其宗教机构,崇传曾在此学习。
    相国寺
    京都禅寺,崇传学习经历中的一处。
    建长寺
    崇传1605年曾任住持的禅寺。
    塔头
    大寺院内的附属寺院,金地院属于南禅寺塔头。
    德川家康
    德川幕府创立者,退位后仍主持重要政务。
    德川秀忠
    家康的儿子、第二代将军。
    德川家光
    秀忠的儿子、第三代将军。
    幕府
    由将军领导的武家政权。
    大名
    拥有领地和家臣的武家领主。
    将军
    将军是武家政权首领,其名位由天皇授予;本篇指德川幕府的将军。
    骏府
    今静冈市一带,家康退位后据此处理政务。
    西笑承兑
    崇传之前参与外交文书工作的禅僧。
    朱印状
    加盖统治者朱印的许可等文书,本篇主要指海外贸易许可。
    安南
    本篇指越南北部的政权。
    林罗山
    参与家康出版事业的儒者。
    骏河版
    家康在骏府主持刊印的书籍版本。
    本光国师日记
    崇传记录往来、寺务及政务的日记,原本与后世抄本有别。
    异国日记
    外交往来与文书形成情况的记录,包括崇传及前任的工作。
    板仓胜重
    幕府驻京都的高级官员,与崇传处理寺务。
    京都所司代
    代表幕府管理京都事务的官职。
    武家诸法度
    幕府统制大名等武家的法令,版本随时代修订。
    禁中并公家诸法度
    针对天皇与公家秩序的幕府法令。
    参勤交代
    大名定期赴江户居住的制度,1635年修订法令加以制度化。
    伴天连追放文
    崇传奉命撰写的排斥基督教文书,不同于秀吉1587年的追放令。
    高山右近
    1614年被放逐到海外的基督教武将。
    方广寺
    京都丰臣氏大佛寺院,1614年钟铭争端所在。
    丰臣秀赖
    秀吉之子,当时仍据有大坂城与武装家臣。
    片桐且元
    秀赖家臣,参与大佛供养与德川方面交涉。
    天海
    主张家康神号用权现的天台宗僧人。
    明神
    神祇的尊称之一,崇传主张以此奉祀家康。
    权现
    佛菩萨化现为神的宗教称谓。
    东照大权现
    家康最终获定的神号。
    僧录
    管理主要禅寺住持任免和僧务的职位。
    后水尾天皇
    授崇传国师号、紫衣事件时在位的天皇。
    圆照本光国师
    崇传1626年获授的宗教尊号。
    紫衣
    表示高僧地位的紫色法衣,穿着许可涉及朝廷与幕府的权限。
    大德寺
    京都禅寺,紫衣事件中的寺院之一。
    妙心寺
    京都禅寺,紫衣事件中的寺院之一。
    土井利胜
    参与追究紫衣许可的幕府高级官员。
    泽庵宗彭
    反对幕府处理紫衣许可而被流放的僧人。
    板仓重宗
    1628年收取抗议书的京都所司代,勿与胜重混同。
    小堀远州
    金地院枯山水庭园设计者。
    贤庭
    金地院庭园施工者。
    枯山水
    以砂石等表现山水的庭园形式。
    黑衣宰相
    后世形容崇传政治影响的称呼,非正式宰相官职。
    狩野探幽
    传世崇传像的画家。
    天皇
    日本皇位的持有者,政治与宗教职权随时代而异。
    朝廷
    围绕天皇处理任官、仪礼和政务的人与机构,和幕府相区别。
    武士
    武家社会中的武人,身份与职责随时代变化。

    来源说明

    1. 以心崇伝

      原稿来源记录:条目18–55及引用跨条目63–93实际读;不冒底层书籍全文

    2. 家康の内政・外交

      原稿来源记录:历史正文47–49实际读

    3. 将軍のアーカイブズ 11 本光国師日記

      原稿来源记录:解释19–25实际读;未读日记原页

    4. 武家諸法度を読む

      原稿来源记录:PDF两页0–86实际读

    5. 古記録の所在調査・収集

      原稿来源记录:正文47–49实际读

    6. 伴天連追放令

      原稿来源记录:世界百科26–27实际读

    7. 方広寺鐘銘事件

      原稿来源记录:正文47–55实际读

    8. 家康の神号

      原稿来源记录:正文47–54实际读,1789书归属明确

    9. 紫衣事件

      原稿来源记录:署名正文34–35、54–55、山川62实际读

    10. Konchiin teien / 金地院

      原稿来源记录:奈文研5–8及京都市駒札296实际读

    11. 『本光国師日記』に見る将軍家光と金地院崇伝—茶の湯御成を中心に

      原稿来源记录:PDF2–8印39–45实际读,另工具扩至10页部分;原日记未全文读

    12. 武家諸法度草稿〈以心崇伝筆/元和二年十月日〉

      原稿来源记录:Catalogue explanation; original manuscript not directly read.;直接打开502;官方搜索索引完整藏品介绍实际读,非原手稿全文

    13. S13

      原稿来源记录:100–133实际读:狩野探幽、17世纪、金地院藏、1996京都书来源、PD Mark;媒介绢本着色。

    14. S14

      原稿来源记录:概要与历史10–30行实际读:贤庭汉字、远州计划、贤庭置石、村濑现场等分工;中文只用于原人物名与施工归属,未把全部施工独归贤庭。

    配图说明

    金地院崇传人物示意

    依据传世图像制作的纸艺人物解释图。

    一位剃发僧人坐在座上,身穿深色法衣,手持白色折扇。

    金地院崇传头像

    依据传世图像制作的纸艺人物解释图。

    一位剃发僧人坐在座上,身穿深色法衣,手持白色折扇。

    家康神号与日光奉祀

    家康去世后,神号与奉祀场所由幕府、朝廷和僧人分别参与确立。

    横幅右侧有寺社建筑及仪礼人物,左侧留出淡色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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