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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藤原不比等的纸艺肖像

    奈良时代

    藤原不比等

    藤原不比等

    故事中的三个要点

    1. 1. 从判事记录到藤原氏名 · 659—698
    2. 3. 新都中的寺院与婚姻 · 710—716
    3. 5. 身后的纪念与施行 · 720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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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概览

    概览

    藤原不比等通常被记为生于659年,卒于720年,是中臣镰足的儿子,也是八世纪初参与编纂律令的重要官员。传说他在山科的田边史大隅家中长大;可以明确定位的仕宦记录,则始于689年持统天皇朝任判事。 [S01]

    文武天皇在位时,不比等的女儿宫子成为天皇的夫人。698年,朝廷将藤原氏名的使用范围限定为不比等的后裔,其余相关族人恢复中臣氏名。不比等又与刑部亲王及其他学者、官员共同编纂大宝律令。新法在701—702年前后进入朝廷和地方的行政运作,伴随着官职、位阶的调整,以及讲授和法典的分发。708年,不比等升任右大臣。 [S01][S02][S03]

    710年,元明天皇迁都平城京,藤原氏的寺院也迁到新都,改称兴福寺。寺院沿革将这次迁移与不比等联系起来。宫子与文武的儿子首皇子于714年成为皇太子;716年,不比等与县犬养三千代所生的女儿光明子又成为首皇子的妃。不比等还有女儿嫁给长屋王,家族由此与另一支皇族结成姻亲。 [S04][S08][S02]

    左大臣石上麻吕于717年去世后,不比等仍任右大臣,却已居诸臣之首。他主持修订大宝律令,形成后来所称的养老律令。惯常记载以718年为完成之年,也有学者认为编纂继续进行,至不比等720年去世后仍未完成而停顿。这部修订法典直到757年、不比等之孙藤原仲麻吕执政时,才正式公布施行。 [S02][S05]

    阅读:藤原不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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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读

    1. 从判事记录到藤原氏名 · 659—698

    689年,持统天皇任命不比等为判事,负责司法事务,这是他最早可以明确定位的仕宦记录。他是中臣镰足的儿子,生年通常作659年。传说他在山科的田边史大隅家中长大,名字也曾写作“史”。不过,他怎样接受教育,尚没有可连贯复述的记载。 [S01]

    女儿宫子成为文武天皇的夫人后,不比等既是朝廷官员,也与天皇家庭结成姻亲。698年,藤原氏名被限定由他的后裔使用,其他相关族人恢复中臣氏名。官职、皇室婚姻和氏名的确认,为这一支家族提供了不同的立足点。 [S02]

    2. 让律令进入政务 · 700—708

    不比等与刑部亲王及其他学者、官员合编大宝律令。其中,“律”规定刑罚,“令”规定行政等国家治理事项。701—702年前后,朝廷调整官职、位阶,向执行新法的人讲授规定,并分发刑罚法典。各阶段的确切年代有不同解释,编成一部书与让新法实际运作,也各有过程。 [S03]

    708年,不比等升任右大臣。有关707年的赏赐,还有朝廷给予五千封户、他只接受两千户的记载,其中五千户的数目受到学者质疑。封户是将指定户的税收等收入交给受封者的制度,由国家行政机构征收、给付。它说明高级官员如何获得物质支持;有争议的户数则不宜直接拿来衡量不比等的权势。 [S01][S06][S07]

    3. 新都中的寺院与婚姻 · 710—716

    元明天皇于710年迁都平城京,也就是今奈良的新都。兴福寺的沿革记载,不比等将已有的家族寺院迁到这里,并采用兴福寺之名。寺院此前已有创建和迁移的经历,这次是在新都安顿下来。 [S08][S04]

    不比等与皇室的婚姻联系又延伸了一代:宫子的儿子首皇子于714年成为皇太子,光明子于716年成为首皇子的妃,她的父母是不比等和县犬养三千代。这期间,元明已于715年让位给女儿元正。皇太子的前途仍处在在位、退位两位女帝主持的朝廷之中。不比等另有女儿嫁给长屋王,也与后来执掌政务的另一位皇族建立了联系。 [S02][S09]

    4. 主持修法,完成时间未定 · 717—720

    717年,左大臣石上麻吕去世,不比等仍任右大臣,却成为诸臣中的首要人物。他主持修订大宝律令。养老律令通常被记为718年完成,但早川庄八认为这一记载可疑,编纂后来仍在进行,到不比等死后停顿时尚未完成。对于修法项目的性质,学者也有不同解释。 [S02][S05]

    不比等于720年去世。他的四个儿子后来都成为重要官员,女儿与皇室的联系也继续发展;后裔取得的皇位、皇后身份和政治地位,则属于此后的朝廷。养老律令的正式施行,同样还要等待数十年。 [S02][S05]

    5. 身后的纪念与施行 · 720年以后

    721年,退位的元明天皇与在位的元正天皇命长屋王营建兴福寺北圆堂,以纪念不比等。参与这件事的人横跨藤原家的姻亲和皇族。724年,首皇子即位为圣武天皇;729年,光明子成为皇后。婚姻提供了这些联系,后来朝廷怎样作出决定,却已超出不比等生前的经历。 [S11][S09][S10][S02]

    757年,藤原仲麻吕执政时,养老律令正式公布施行。它的行政规定大多经后来的注释书保存,刑罚规定则散失较多。北圆堂也在1180年遭到破坏,约1210年重建。法律的流传和寺院的重建,以不同方式延续了不比等的影响。 [S05][S11]

    详读

    1. 从判事记录到藤原氏名 · 659—698

    689年,持统天皇朝的记录中出现了任判事的不比等。岸俊男将这一任命列为他最早有明确记录的仕宦经历。不比等是中臣镰足的儿子,通常被记为生于659年,岸氏也列出658年的另一说。有关早年的传说称,他在山科的田边史大隅家中受到养育,名字因此也写作“史”;这段传说涉及他的家庭背景,至于怎样求学、由谁授业,现有材料还不能串成一段完整的教育经历。 [S01]

    判事一职使不比等在大宝律令编纂以前,便已参与朝廷的法律事务。家族与皇室也早有往来:青木和夫指出,不比等的姐妹与天武天皇有婚姻联系。他的仕宦生涯有这些关系作为背景,后来的编法工作则让他在朝廷承担了更明确的职责。 [S01][S02]

    到了文武天皇朝,不比等的女儿宫子成为天皇夫人。不比等一方面在朝廷任官,另一方面也成为天皇家庭的姻亲。698年,朝廷又将镰足获赐的藤原氏名限定为不比等的后裔使用,其余相关族人恢复中臣氏名。这项确认划出了藤原一支的范围,相关官员各自的政治行动却不能仅凭共同出身一并推定。 [S02]

    至七世纪末,官职、婚姻和氏名已经分别为不比等及其后裔提供了立足点。接下来的编法事业,要把这样的朝廷联系与皇族、学者的专门知识结合起来,制定供中央和地方官员共同执行的规则。 [S01][S02][S03]

    2. 让律令进入政务 · 700—708

    不比等与刑部亲王及其他官员共同编纂大宝律令。早川庄八记编纂者共十九人,其中包括渡来人和渡来系家族出身者。法典既包含刑罚规定的“律”,也包含行政等治理规定的“令”,以唐代法典为范本,又按日本的情况调整条文。皇族、官员和学者共同参与,不比等是其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S03]

    新法怎样进入官员的日常工作,可以从官职和位阶的改组看起。石上英一的解释是:令在700年完成,701年先调整五位及以上的位阶、官制,再调整较低等级;同年又向官员、管理僧尼的僧纲和地方讲授新令,中央与地方的一般行政依新令办理。律在701年编成,702年分发。编法、讲授和执行,由此形成了前后衔接的工作。 [S03]

    施行年代为何有不同说法

    早川庄八提出另一种复原:令于700年完成,随后编成的律在701年与令一同施行。这与过去认为两部分在701—702年间随编成先后施行的解释不同。石上与早川所述的阶段也不完全相同。因而,701—702年前后可以作为制度转换的时段;若要精确说明某一年发生了什么,还须分别交代编成、讲授、分发和法律生效。 [S03]

    这些措施改变了官员的等级和正式职责,也让书面的法条进入中央、地方及佛教管理机构的工作。不比等参与的是这个集体编纂和施行的过程,现有记载并未将每条法文或每次讲授都归给他一人。 [S03]

    朝廷如何给官员提供收入,也是这套制度的一部分。岸俊男的传记记不比等获赐五千封户,辞让后接受两千户;河内佐智子的研究将这项赏赐传说系于707年。该研究的介绍又提及佐藤宗谆对五千户说的质疑,其中涉及当时左大臣石上麻吕仍居不比等之上的地位。数额既有争论,便难以据此断言不比等已经握有压倒其他大臣的权力。 [S01][S06]

    封户并非简单地赏给官员一座私有庄园。按鬼头清明的说明,指定户所缴田租的一半,以及规定的其他税收和劳役,成为受封者的收入,由国、郡官员征收后交付。各户实际承担纳税义务的成年男子人数不一,705年又设定了每封户计算人数的标准。这种安排把贵族的物质支持纳入国家征收、给付的渠道。708年,不比等升任右大臣,他的职位与收入,也受到这套由他参与编纂的律令约束。 [S07][S01]

    3. 新都中的寺院与婚姻 · 710—716

    710年,元明天皇将朝廷迁到平城京。不比等的家族寺院也迁入新都,采用兴福寺之名。依兴福寺自身的沿革,这座寺院的前身是669年镜女王为患病的镰足祈祷而建立的山阶寺;672年壬申之乱后,寺院又迁到厩坂。因此,寺方归于不比等的710年迁寺,是既有寺院再一次迁移,其中还保留着镜女王早期供养的记忆。 [S08][S04]

    都城迁移是皇室主持的事业,氏寺迁入则让藤原家的宗教机构在新都取得了位置。两件事在同一座城市交汇;后来兴福寺的力量,还要经过继续供养和制度发展的过程,不能一并算作不比等在710年已经掌握的势力。 [S08][S04]

    皇位继承关系也在这几年发生变化。文武天皇已于707年去世,由他的母亲元明继位。713年,文武的其他宫人失去正式的妃嫔称号;青木和夫将这一变化与宫子的地位、714年宫子所生首皇子成为皇太子联系起来。不比等是首皇子的外祖父,但皇太子成长和确立地位时,朝政仍由元明主持。 [S02][S08]

    715年,元明让位给女儿元正。翌年,不比等与县犬养三千代所生的女儿光明子成为首皇子的妃。宫子与文武、光明子与首皇子,两代婚姻使藤原家深入皇室家庭。与此同时,元正仍是在位天皇,元明也保有退位天皇的地位。婚姻关系能够说明不比等的联系,却不足以把两位女帝的决策都归为他的操纵。 [S02][S09][S10]

    这张姻亲网络还包括不比等的其他女儿:一人嫁给皇族长屋王,另一人嫁给橘诸兄。相关婚姻在此未有确切年代,具体意图也没有随家谱关系一同保存。藤原家与皇族的联系由此交错,长屋王后来又参与了不比等的身后纪念。 [S02][S11]

    4. 主持修法,完成时间未定 · 717—720

    717年,地位较高的左大臣石上麻吕去世。不比等此后居诸臣之首,但官职仍是右大臣。他与其他编纂者着手修订大宝律令,形成后来所称的养老律令;朝廷已有的法制,进入了另一个修订阶段。 [S02][S05]

    718年是否已经完成

    养老律令通常被记为718年完成。早川庄八质疑这一官方记载,认为编纂仍继续进行,不比等720年去世后,工作停顿,法典尚未完成。八木充则指出,编纂的论功行赏发生在722年,也有将完成时间记在整个养老年间的传说。两种论述各有侧重,都使确切完成时间留下疑问;正式施行还在更晚的757年。 [S05]

    对于为什么开展这项修订,早川所介绍的研究有两种解释。一种将它视为不比等的私人事业;另一种认为元明与不比等希望在首皇子即位后公布新法,将制定、公布律令的权力延续在这一皇统之中。这些是学者对项目目的的解释,未有不比等本人留下的一份完整计划,可以据以确认他怎样安排每一步。 [S05]

    修订究竟改了多少,也有不同评价。早川强调字句、用语及条文矛盾的修正,认为整体并非根本改订;山川出版社的辞典则更重视某些具体条文在内容上的较大改动。养老律令沿用了大宝律令的框架,具体变化的幅度仍需按条文和解释分别讨论。 [S05]

    720年,不比等去世。朝廷追赠他太政大臣、正一位,属于身后的荣典。他的四个儿子继续在政界活动,女儿所建立的婚姻关系也继续发展。首皇子成为圣武天皇、光明子成为皇后,以及养老律令公布施行,都发生在不比等去世之后。 [S02][S01][S09][S10][S05]

    5. 身后的纪念与施行 · 720年以后

    兴福寺的沿革记载,721年,元明与元正命长屋王建立北圆堂,纪念不比等。退位天皇、在位天皇和与藤原家有姻亲关系的皇族,共同参与了这次纪念。这项具体合作呈现出彼时的联系;它也不保证这些关系在后来的政争中始终稳固。 [S11][S02]

    724年,首皇子即位为圣武天皇。光明子先成为天皇夫人,直到729年长屋王之变、长屋王去世之后,才成为皇后。押部佳周的传记区分了她在716年为皇太子妃、圣武即位后为夫人以及后来立后的几个阶段。从不比等生前缔结婚姻,到她后来成为皇后,中间仍经历了历任天皇治下的政治变化与决策。 [S09][S10]

    757年,不比等之孙藤原仲麻吕执政时,养老律令正式公布施行。令的内容大多通过后来的《令义解》《令集解》等注释书保存,律的文字则散失较多。760年,不比等又获追赠淡海公之称。他的编法事业和家族声望,由后来的朝廷以施行法典和追赠荣号的方式继续承接。 [S05][S02]

    北圆堂本身也经历了变迁:1180年遭到破坏,约1210年重建。纪念关系在后来的建筑中延续,律令文字则在后来的注释中流传。留存至今的,是经过重建和传抄的历史。不比等的实际任官、未定的修法进度与后世的纪念各有年代,也各自构成了他的影响。 [S11][S05][S02]

    来源与注释

    1. 藤原不比等 · 岸俊男
    2. 藤原不比等 · 青木和夫
    3. 大宝律令 · 石上英一 / 早川庄八
    4. 興福寺について・概要 · 興福寺
    5. 養老律令 · 早川庄八 / 八木充 / 山川出版社
    6. 藤原不比等の功封について · 河内佐智子
    7. 封戸 · 鬼頭清明
    8. ぶらり日本書紀 · 奈良県
    9. 元正天皇 · 岸俊男 / 横田健一
    10. 光明皇后 · 押部佳周
    11. 北円堂 · 興福寺
    12. 大宝律令施行的不同复原 · Ishigami Eiichi and Hayakawa Shōhachi, 大宝律令

    关于这些来源

    本稿术语、来源与配套内容

    术语

    藤原不比等
    生年通常作659年,也有658年说;720年去世。
    史
    不比等名字的另一种写法,与田边氏养育传说有关,不能单据名字重建教育。
    中臣镰足
    不比等之父,获赐藤原氏名。
    田边史大隅
    传说中在山科养育不比等的人。
    山科
    今京都市山科一带。
    持统天皇
    689年不比等任判事时的在位天皇。
    判事
    古代负责司法的官职,不等同现代法官制度。
    天武天皇
    不比等的姐妹与其皇室有婚姻联系。
    文武天皇
    宫子的配偶,首皇子的父亲,707年去世。
    宫子
    不比等之女、文武夫人、首皇子之母。
    夫人
    本篇古代宫廷妃嫔身份,不能都视为皇后。
    藤原氏
    本篇698年限定为不比等后裔使用的氏名。
    中臣氏
    698年其余相关族人恢复使用的氏名。
    刑部亲王
    与不比等共同领导大宝律令编纂的皇族。
    大宝律令
    七世纪末至八世纪初编纂、在701—702年前后施行的法典。
    律
    法典中有关刑罚的规定。
    令
    法典中有关行政等国家治理事项的规定。
    渡来人
    从外部来到日本的人;渡来系家族指其后裔所属家族。
    位阶
    朝廷规定的等级,与具体官职分别。
    僧纲
    负责管理僧尼事务的佛教职官。
    右大臣
    中央高级大臣职;不比等708年任职,717年后仍保留此职。
    左大臣
    本篇石上麻吕担任、地位在右大臣之上的大臣职。
    石上麻吕
    717年去世的左大臣。
    封户
    朝廷将指定户的部分税收及规定的劳役给付受封者,由地方官征收交付。
    食封
    以指定户的税收等作为给付的制度,并非私有庄园。
    元明天皇
    文武之母,707年即位、710年迁都、715年退位。
    元正天皇
    元明之女,715—724年在位。
    平城京
    710年朝廷迁入的新都,在今奈良。
    兴福寺
    藤原氏氏寺,710年移到平城京并采用此名。
    氏寺
    与特定氏族的信仰、供养和纪念密切相关的寺院。
    山阶寺
    兴福寺前身,寺院沿革上溯669年。
    镜女王
    据寺院沿革,她为祈求镰足病愈而创建山阶寺。
    厩坂
    山阶寺在壬申之乱后迁入的地点。
    壬申之乱
    672年的皇位战争,本篇用作迁寺年代背景。
    首皇子
    宫子与文武之子,714年皇太子,724年成为圣武天皇。
    县犬养三千代
    不比等的妻子、光明子之母,后称橘三千代。
    光明子
    716年首皇子妃、724年夫人、729年皇后;沿用通称并区分身份。
    长屋王
    皇族、不比等女婿,721年参与北圆堂建立。
    橘诸兄
    与不比等另一女儿有婚姻关系的官员。
    养老律令
    大宝律令的修订本,718年完成之说有争议,757年公布施行。
    太政大臣
    中央最高大臣职,本篇是死后追赠。
    正一位
    最高位阶,本篇是死后追赠。
    北圆堂
    721年为纪念不比等建立,1180年损毁,约1210年重建。
    藤原仲麻吕
    不比等之孙,757年养老律令施行时执政。
    令义解
    后来保存养老令内容的注释书。
    令集解
    后来保存律令文字及注释的重要编著。
    淡海公
    760年追赠不比等的称号。
    定慧
    不比等之兄,与父及不比等同见于后世家族肖像。

    来源说明

    1. 藤原不比等

      人物辞典署名条目。支持658/659生年异说、田边氏养育传说、689判事、708右大臣及追赠等。对五千封户采用记载归属,不将传说变成完整教育记录。

    2. 藤原不比等

      人物辞典署名条目。支持姐妹与天武关系、698氏名范围、713妃嫔身份、714/716继承婚姻、717仍任右大臣、身后子女活动与760淡海公。家谱不证明每次婚姻的完整私意。

    3. 大宝律令

      两篇署名解释分开采用:编成、官职位阶、讲授、分发及生效阶段,不宣称某说为当前多数。早川所述十九人集体、唐制与日本调整,同有效英文范围保留。

    4. 兴福寺沿革

      保留有效英文所引寺院沿革:669镜女王供养、672后迁厩坂、710不比等迁至平城京。原稿编写时,该网页无法读取,不声称原稿编写时重新核读寺院原记录或史料原件。

    5. 养老律令

      署名辞典解释互有差异。保留718完成疑问、722论功、项目目的两说、修改幅度不同评价、757施行和律令保存差异。现代解释不冒充不比等本人陈述。

    6. 藤原不比等的功封

      有效英文引此研究及其介绍,将赏赐传说系于707年,并介绍佐藤宗谆对五千户说的质疑。原稿编写时,CiNii只返回空页,没有核读论文全文;本文不据该数字计算绝对权力。

    7. 封户

      署名制度解释,支持指定户田租的一半、其他规定税收和劳役、国郡官员征收交付,以及705年计算纳税男丁的标准。全文涉及较晚变化,本篇只使用相关时期范围。

    8. 从《日本书纪》到现代

      机构历史介绍,支持707文武去世元明继位、710迁平城京及715元正继位等背景。该页面不是《日本书纪》或《续日本纪》原件全文。

    9. 元正天皇

      原稿编写时可读的署名条目为横田健一,支持715—724在位、母女关系、724让位圣武。不据辞典的简述取消养老完成争议。

    10. 光明皇后

      署名传记支持716皇太子妃、724夫人、729长屋王之变后立后,身份阶段分别书写。

    11. 北圆堂

      有效英文引用寺院说明,保留721元明元正命长屋王营建、1180破坏、约1210重建。原稿编写时,该页面无法读取,建筑沿革保留原归属,不声称原建筑连续原物存留。

    12. 大宝律令施行的不同复原

      补充来源键HE26-E03与S03同页,保留原定位42—54及不作当前多数断言的边界。

    配图说明

    藤原不比等肖像

    依据后世不比等画像细部制作的现代纸艺肖像。

    藤原不比等的纸艺肖像

    藤原不比等头像

    依据后世不比等画像细部制作的现代纸艺头像。

    藤原不比等的纸艺头像

    从大宝律令到养老律令

    编纂、施行和修订各有阶段;养老律令到757年正式施行。

    时间线标出700—702、存疑的718、720死亡与757施行四个节点。

    镰足、不比等与定慧的家族画像

    画像将不比等与父亲镰足、兄长定慧放在一起。这是人物去世很久后的家族纪念,将政治祖先与佛教记忆联系起来。

    室町时代晚期所绘镰足及其二子不比等、定慧的群像

    大宝律令进入政务

    朝廷集体编法与施行的现代纸艺诠释。

    官员共同办理律令事务的纸艺画面

    元明继位与迁都平城京

    元明朝廷迁入仍在建设中的平城京的现代纸艺诠释。

    平城京持续营建题材的纸艺画面

    兴福寺

    今日兴福寺的摄影图像。

    红柱重檐寺院建筑前是草地和步道,后方为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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