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中的三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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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判事记录到藤原氏名 · 65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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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都中的寺院与婚姻 · 7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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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身后的纪念与施行 · 720年以后
概览
藤原不比等通常被记为生于659年,卒于720年,是中臣镰足的儿子,也是八世纪初参与编纂律令的重要官员。传说他在山科的田边史大隅家中长大;可以明确定位的仕宦记录,则始于689年持统天皇朝任判事。 [S01]
文武天皇在位时,不比等的女儿宫子成为天皇的夫人。698年,朝廷将藤原氏名的使用范围限定为不比等的后裔,其余相关族人恢复中臣氏名。不比等又与刑部亲王及其他学者、官员共同编纂大宝律令。新法在701—702年前后进入朝廷和地方的行政运作,伴随着官职、位阶的调整,以及讲授和法典的分发。708年,不比等升任右大臣。 [S01][S02][S03]
710年,元明天皇迁都平城京,藤原氏的寺院也迁到新都,改称兴福寺。寺院沿革将这次迁移与不比等联系起来。宫子与文武的儿子首皇子于714年成为皇太子;716年,不比等与县犬养三千代所生的女儿光明子又成为首皇子的妃。不比等还有女儿嫁给长屋王,家族由此与另一支皇族结成姻亲。 [S04][S08][S02]
左大臣石上麻吕于717年去世后,不比等仍任右大臣,却已居诸臣之首。他主持修订大宝律令,形成后来所称的养老律令。惯常记载以718年为完成之年,也有学者认为编纂继续进行,至不比等720年去世后仍未完成而停顿。这部修订法典直到757年、不比等之孙藤原仲麻吕执政时,才正式公布施行。 [S02][S05]
阅读:藤原不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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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
1. 从判事记录到藤原氏名 · 659—698
689年,持统天皇任命不比等为判事,负责司法事务,这是他最早可以明确定位的仕宦记录。他是中臣镰足的儿子,生年通常作659年。传说他在山科的田边史大隅家中长大,名字也曾写作“史”。不过,他怎样接受教育,尚没有可连贯复述的记载。 [S01]
女儿宫子成为文武天皇的夫人后,不比等既是朝廷官员,也与天皇家庭结成姻亲。698年,藤原氏名被限定由他的后裔使用,其他相关族人恢复中臣氏名。官职、皇室婚姻和氏名的确认,为这一支家族提供了不同的立足点。 [S02]
2. 让律令进入政务 · 700—708
不比等与刑部亲王及其他学者、官员合编大宝律令。其中,“律”规定刑罚,“令”规定行政等国家治理事项。701—702年前后,朝廷调整官职、位阶,向执行新法的人讲授规定,并分发刑罚法典。各阶段的确切年代有不同解释,编成一部书与让新法实际运作,也各有过程。 [S03]
708年,不比等升任右大臣。有关707年的赏赐,还有朝廷给予五千封户、他只接受两千户的记载,其中五千户的数目受到学者质疑。封户是将指定户的税收等收入交给受封者的制度,由国家行政机构征收、给付。它说明高级官员如何获得物质支持;有争议的户数则不宜直接拿来衡量不比等的权势。 [S01][S06][S07]
3. 新都中的寺院与婚姻 · 710—716
元明天皇于710年迁都平城京,也就是今奈良的新都。兴福寺的沿革记载,不比等将已有的家族寺院迁到这里,并采用兴福寺之名。寺院此前已有创建和迁移的经历,这次是在新都安顿下来。 [S08][S04]
不比等与皇室的婚姻联系又延伸了一代:宫子的儿子首皇子于714年成为皇太子,光明子于716年成为首皇子的妃,她的父母是不比等和县犬养三千代。这期间,元明已于715年让位给女儿元正。皇太子的前途仍处在在位、退位两位女帝主持的朝廷之中。不比等另有女儿嫁给长屋王,也与后来执掌政务的另一位皇族建立了联系。 [S02][S09]
4. 主持修法,完成时间未定 · 717—720
717年,左大臣石上麻吕去世,不比等仍任右大臣,却成为诸臣中的首要人物。他主持修订大宝律令。养老律令通常被记为718年完成,但早川庄八认为这一记载可疑,编纂后来仍在进行,到不比等死后停顿时尚未完成。对于修法项目的性质,学者也有不同解释。 [S02][S05]
不比等于720年去世。他的四个儿子后来都成为重要官员,女儿与皇室的联系也继续发展;后裔取得的皇位、皇后身份和政治地位,则属于此后的朝廷。养老律令的正式施行,同样还要等待数十年。 [S02][S05]
5. 身后的纪念与施行 · 720年以后
721年,退位的元明天皇与在位的元正天皇命长屋王营建兴福寺北圆堂,以纪念不比等。参与这件事的人横跨藤原家的姻亲和皇族。724年,首皇子即位为圣武天皇;729年,光明子成为皇后。婚姻提供了这些联系,后来朝廷怎样作出决定,却已超出不比等生前的经历。 [S11][S09][S10][S02]
757年,藤原仲麻吕执政时,养老律令正式公布施行。它的行政规定大多经后来的注释书保存,刑罚规定则散失较多。北圆堂也在1180年遭到破坏,约1210年重建。法律的流传和寺院的重建,以不同方式延续了不比等的影响。 [S05][S11]
详读
1. 从判事记录到藤原氏名 · 659—698
689年,持统天皇朝的记录中出现了任判事的不比等。岸俊男将这一任命列为他最早有明确记录的仕宦经历。不比等是中臣镰足的儿子,通常被记为生于659年,岸氏也列出658年的另一说。有关早年的传说称,他在山科的田边史大隅家中受到养育,名字因此也写作“史”;这段传说涉及他的家庭背景,至于怎样求学、由谁授业,现有材料还不能串成一段完整的教育经历。 [S01]
判事一职使不比等在大宝律令编纂以前,便已参与朝廷的法律事务。家族与皇室也早有往来:青木和夫指出,不比等的姐妹与天武天皇有婚姻联系。他的仕宦生涯有这些关系作为背景,后来的编法工作则让他在朝廷承担了更明确的职责。 [S01][S02]
到了文武天皇朝,不比等的女儿宫子成为天皇夫人。不比等一方面在朝廷任官,另一方面也成为天皇家庭的姻亲。698年,朝廷又将镰足获赐的藤原氏名限定为不比等的后裔使用,其余相关族人恢复中臣氏名。这项确认划出了藤原一支的范围,相关官员各自的政治行动却不能仅凭共同出身一并推定。 [S02]
至七世纪末,官职、婚姻和氏名已经分别为不比等及其后裔提供了立足点。接下来的编法事业,要把这样的朝廷联系与皇族、学者的专门知识结合起来,制定供中央和地方官员共同执行的规则。 [S01][S02][S03]
2. 让律令进入政务 · 700—708
不比等与刑部亲王及其他官员共同编纂大宝律令。早川庄八记编纂者共十九人,其中包括渡来人和渡来系家族出身者。法典既包含刑罚规定的“律”,也包含行政等治理规定的“令”,以唐代法典为范本,又按日本的情况调整条文。皇族、官员和学者共同参与,不比等是其中的核心人物之一。 [S03]
新法怎样进入官员的日常工作,可以从官职和位阶的改组看起。石上英一的解释是:令在700年完成,701年先调整五位及以上的位阶、官制,再调整较低等级;同年又向官员、管理僧尼的僧纲和地方讲授新令,中央与地方的一般行政依新令办理。律在701年编成,702年分发。编法、讲授和执行,由此形成了前后衔接的工作。 [S03]
施行年代为何有不同说法
早川庄八提出另一种复原:令于700年完成,随后编成的律在701年与令一同施行。这与过去认为两部分在701—702年间随编成先后施行的解释不同。石上与早川所述的阶段也不完全相同。因而,701—702年前后可以作为制度转换的时段;若要精确说明某一年发生了什么,还须分别交代编成、讲授、分发和法律生效。 [S03]
这些措施改变了官员的等级和正式职责,也让书面的法条进入中央、地方及佛教管理机构的工作。不比等参与的是这个集体编纂和施行的过程,现有记载并未将每条法文或每次讲授都归给他一人。 [S03]
朝廷如何给官员提供收入,也是这套制度的一部分。岸俊男的传记记不比等获赐五千封户,辞让后接受两千户;河内佐智子的研究将这项赏赐传说系于707年。该研究的介绍又提及佐藤宗谆对五千户说的质疑,其中涉及当时左大臣石上麻吕仍居不比等之上的地位。数额既有争论,便难以据此断言不比等已经握有压倒其他大臣的权力。 [S01][S06]
封户并非简单地赏给官员一座私有庄园。按鬼头清明的说明,指定户所缴田租的一半,以及规定的其他税收和劳役,成为受封者的收入,由国、郡官员征收后交付。各户实际承担纳税义务的成年男子人数不一,705年又设定了每封户计算人数的标准。这种安排把贵族的物质支持纳入国家征收、给付的渠道。708年,不比等升任右大臣,他的职位与收入,也受到这套由他参与编纂的律令约束。 [S07][S01]
3. 新都中的寺院与婚姻 · 710—716
710年,元明天皇将朝廷迁到平城京。不比等的家族寺院也迁入新都,采用兴福寺之名。依兴福寺自身的沿革,这座寺院的前身是669年镜女王为患病的镰足祈祷而建立的山阶寺;672年壬申之乱后,寺院又迁到厩坂。因此,寺方归于不比等的710年迁寺,是既有寺院再一次迁移,其中还保留着镜女王早期供养的记忆。 [S08][S04]
都城迁移是皇室主持的事业,氏寺迁入则让藤原家的宗教机构在新都取得了位置。两件事在同一座城市交汇;后来兴福寺的力量,还要经过继续供养和制度发展的过程,不能一并算作不比等在710年已经掌握的势力。 [S08][S04]
皇位继承关系也在这几年发生变化。文武天皇已于707年去世,由他的母亲元明继位。713年,文武的其他宫人失去正式的妃嫔称号;青木和夫将这一变化与宫子的地位、714年宫子所生首皇子成为皇太子联系起来。不比等是首皇子的外祖父,但皇太子成长和确立地位时,朝政仍由元明主持。 [S02][S08]
715年,元明让位给女儿元正。翌年,不比等与县犬养三千代所生的女儿光明子成为首皇子的妃。宫子与文武、光明子与首皇子,两代婚姻使藤原家深入皇室家庭。与此同时,元正仍是在位天皇,元明也保有退位天皇的地位。婚姻关系能够说明不比等的联系,却不足以把两位女帝的决策都归为他的操纵。 [S02][S09][S10]
这张姻亲网络还包括不比等的其他女儿:一人嫁给皇族长屋王,另一人嫁给橘诸兄。相关婚姻在此未有确切年代,具体意图也没有随家谱关系一同保存。藤原家与皇族的联系由此交错,长屋王后来又参与了不比等的身后纪念。 [S02][S11]
4. 主持修法,完成时间未定 · 717—720
717年,地位较高的左大臣石上麻吕去世。不比等此后居诸臣之首,但官职仍是右大臣。他与其他编纂者着手修订大宝律令,形成后来所称的养老律令;朝廷已有的法制,进入了另一个修订阶段。 [S02][S05]
718年是否已经完成
养老律令通常被记为718年完成。早川庄八质疑这一官方记载,认为编纂仍继续进行,不比等720年去世后,工作停顿,法典尚未完成。八木充则指出,编纂的论功行赏发生在722年,也有将完成时间记在整个养老年间的传说。两种论述各有侧重,都使确切完成时间留下疑问;正式施行还在更晚的757年。 [S05]
对于为什么开展这项修订,早川所介绍的研究有两种解释。一种将它视为不比等的私人事业;另一种认为元明与不比等希望在首皇子即位后公布新法,将制定、公布律令的权力延续在这一皇统之中。这些是学者对项目目的的解释,未有不比等本人留下的一份完整计划,可以据以确认他怎样安排每一步。 [S05]
修订究竟改了多少,也有不同评价。早川强调字句、用语及条文矛盾的修正,认为整体并非根本改订;山川出版社的辞典则更重视某些具体条文在内容上的较大改动。养老律令沿用了大宝律令的框架,具体变化的幅度仍需按条文和解释分别讨论。 [S05]
720年,不比等去世。朝廷追赠他太政大臣、正一位,属于身后的荣典。他的四个儿子继续在政界活动,女儿所建立的婚姻关系也继续发展。首皇子成为圣武天皇、光明子成为皇后,以及养老律令公布施行,都发生在不比等去世之后。 [S02][S01][S09][S10][S05]
5. 身后的纪念与施行 · 720年以后
兴福寺的沿革记载,721年,元明与元正命长屋王建立北圆堂,纪念不比等。退位天皇、在位天皇和与藤原家有姻亲关系的皇族,共同参与了这次纪念。这项具体合作呈现出彼时的联系;它也不保证这些关系在后来的政争中始终稳固。 [S11][S02]
724年,首皇子即位为圣武天皇。光明子先成为天皇夫人,直到729年长屋王之变、长屋王去世之后,才成为皇后。押部佳周的传记区分了她在716年为皇太子妃、圣武即位后为夫人以及后来立后的几个阶段。从不比等生前缔结婚姻,到她后来成为皇后,中间仍经历了历任天皇治下的政治变化与决策。 [S09][S10]
757年,不比等之孙藤原仲麻吕执政时,养老律令正式公布施行。令的内容大多通过后来的《令义解》《令集解》等注释书保存,律的文字则散失较多。760年,不比等又获追赠淡海公之称。他的编法事业和家族声望,由后来的朝廷以施行法典和追赠荣号的方式继续承接。 [S05][S02]
北圆堂本身也经历了变迁:1180年遭到破坏,约1210年重建。纪念关系在后来的建筑中延续,律令文字则在后来的注释中流传。留存至今的,是经过重建和传抄的历史。不比等的实际任官、未定的修法进度与后世的纪念各有年代,也各自构成了他的影响。 [S11][S05][S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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