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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胡须的纸艺男性站在桌后,穿有金色绣饰的深色礼服、红白绶带与勋饰,桌上铺着文书。

    明治时代

    井上毅

    井上毅

    故事中的三个要点

    1. 1. 1844—1867|从汉学到法语
    2. 5. 1889|议会与有条件的权利
    3. 9. 1894以后|保存起草工作的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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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概览

    概览

    井上毅生于1844年,来自九州熊本的饭田家,父亲服务于藩内高级家臣。他被收养进入井上家,先学汉学,后来到江户,也就是今天的东京,学习法语。1871年进入明治政府司法省,次年赴欧洲考察法律制度,1873年回国。大久保利通、岩仓具视和伊藤博文等领导人逐渐信任他,使他的法律知识有机会进入政策讨论。

    1881年,井上支持参照德国普鲁士王国,由天皇颁赐宪法,同时使内阁不受议会多数党控制。后来,他在伊藤领导下成为《大日本帝国宪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与日本同僚及外国法律顾问共同修改,宪法于1889年颁布。他也参与宪法解释和1890年《教育敕语》的编写,后者经过皇室教师元田永孚与内阁大臣的修改。议会开始运作后,井上的通信还记录了他怎样关注第一届帝国议会的预算冲突。

    1893年3月,井上任主管教育的文部大臣,推动职业学校、师资培养、财政补助及大学改革。有些制度得以建立,小学教育的国家补助提案却未在任内通过,高等学校的发展也偏离了他以专业教育为主的设想。1894年,他因病退休,次年3月去世。遗留文书和书籍后来成为国学院大学的梧阴文库,让人能看到公开政策文件背后的写作与修改。

    阅读:井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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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读

    1. 1844—1867|从汉学到法语

    井上毅出生于九州熊本的饭田家,父亲为藩内高级家臣服务。他被收养到井上家,向木下犀潭学习,又进入熊本领主设立的学校时习馆,打下汉学基础。1867年,熊本藩派他赴江户,也就是今天的东京,学习法语。这两种学问后来都用于政府文书起草;要让意见得到采用,他还需要官职和政治人物的支持。

    2. 1871—1874|考察司法制度

    1871年,井上进入司法省;1872—1873年赴欧洲,尤其在法国研究法律制度。回国后,他写《治罪法备考》等刑事诉讼研究,主张司法改革,包括废除拷问。1874年,他随大久保利通赴清朝中国,逐渐得到高级官员信任。这是井上较早的司法考察,与十年后伊藤博文研究宪法的欧洲之行不同。提出改革、写成方案和真正改变制度,仍是不同步骤。

    3. 1879—1881|选择宪法路线

    井上也为领导人代拟政策意见。1879年,他支持西方知识与实用教育,反对以恢复儒家道德权威为中心的方案。1881年,他主张参照德国的普鲁士王国,由天皇颁赐宪法,内阁不由议会多数党控制;岩仓具视提交了相应的宪法纲领。同年10月政变中,大隈重信被排除出政府,天皇承诺1890年开设全国立法机构帝国议会。井上帮助执政者把所选路线写成方案,最终决定并非由他一人作出。

    4. 1886—1889|多次修改的宪法

    1886年起,井上在伊藤领导下起草宪法。他的甲、乙两稿与德国顾问罗埃斯勒的草案,成为讨论的基础。1887年,伊藤、井上、伊东巳代治、金子坚太郎一起修改,形成夏岛草案,并继续修订。1888年,由获任成员组成的枢密院审议;明治天皇批准后,宪法于1889年2月11日颁布。它以天皇颁赐的形式公布,条文却经历了多人研究、讨论与改写。

    5. 1889|议会与有条件的权利

    宪法把统治权归于天皇,也要求依宪法行使。帝国议会分两院,法律与年度预算须经其同意;臣民免受违法处罚,享有法律限度内的若干自由。大臣向天皇提供建议,任命不取决于选举产生的多数党。天皇的军队统帅权、受保护的经费及沿用上一年预算的规则,又限制了议会控制政府的能力。皇室继承等规则另列于《皇室典范》,其修订不交普通议会处理。井上参与建立的,因而是围绕强大君主权力的一套实际法律制度。

    6. 1890|教育敕语的特殊形式

    井上与皇室儒学教师元田永孚参与修改《教育敕语》,首相山县有朋、文部大臣芳川显正也参与其间。井上反对文字依附某一种宗教或哲学,主张区别于普通政治命令。敕语于1890年10月30日颁布,没有大臣共同签署,内容把家庭伦理、学习、公共服务与服从皇权相连。副本与宣读指示传入学校。这种形式提高了敕语在内阁争论之外的权威,所讲的帝国义务却仍有政治含义。

    7. 1890—1891|预算冲突中的判断

    第一届帝国议会于1890年开会,反对派很快在预算上挑战政府。井上在1891年2月23日致伊藤的信中报告自由派议员分裂,期待形成有利于政府的多数,还讨论预算和地税争论,称赞宪法对政府的保护。这是冲突中一名政府官员的判断,不能用来证明议会反对派已经无力行动。条文投入使用后,官员仍须解释哪些开支受保护,并在议会争取支持。

    8. 1893—1894|教育改革的成与败

    1893年3月,井上在第二次伊藤内阁任文部大臣,推动入学、职业与补习学校、师资培养和经费补助。1894年,议会修改后通过职业教育补助法,小学国家补助提案却未在他任内通过。大学改革确认教师参与学部议事的教授会,并设置专门教学、研究岗位。他计划让当时的高等学校以专业教育为主,实际却逐渐以大学预科为中心。1894年因病退休时,他留下了已经实施的制度,也留下未获通过或用途改变的计划。

    9. 1894以后|保存起草工作的文库

    井上1894年因病退休,1895年3月去世。草稿、书信与书籍后来成为国学院大学的梧阴文库,名称来自他的号“梧阴”。其中包括宪法、教育及其他政策材料,也保存了以领导人名义公开的写作。起草法律本身就是有影响的政治行动,最终制度却不能完全等同于起草者的意图,也不能只由后来的用途反推。遗稿使研究者得以逐件察看他的贡献、修改和局限。

    详读

    1. 1844—1867|从汉学到法语

    井上毅1844年出生于九州熊本。当时德川幕府尚未被明治政府取代,熊本仍是武家领主治理的藩。饭田家在藩内服务于高级家臣,井上后来被收养进入井上家。家族归属使他置身于服务关系中,学问则为他打开了更远的机会。

    他得到高级家臣赏识,进入木下犀潭的私塾学习,又获选为藩校时习馆的住校生。汉学训练使他熟悉关于治理的既有论说,也能把建议写成官员认识的形式。得到支持与住校机会,既靠个人能力,也靠推荐者和学校为他提供位置与学习资源。

    1867年,藩命他赴江户学习法语,补充了原有的汉学训练。外语让他接触新的法律、行政知识,后来使用欧洲的制度概念时,他也没有简单抛弃此前的学问。明治政府建立后,关键是怎样把陌生的制度解释给决策者,以及从什么职位让这些意见得到听取。

    2. 1871—1874|考察司法制度

    1871年,井上进入司法省,参与重建法院和法律。1872—1873年,他赴欧洲考察,在法国研究司法制度。这比伊藤1882—1883年的宪法考察早了十年,直接任务也不同。后来井上参与德国模式的宪法起草,不应因此把早年的法国司法研究略去。

    回国后,他写成《治罪法备考》等研究,主张废除拷问。这不只是法院组织问题,也涉及国家如何取得证据、怎样对待受控告的人。研究井上与其档案的坂本一登,把这些主张列入司法近代化的工作;提出改革、拟定文字与确立实际做法,却不能当作同一步。

    修订不平等条约,也促使政府加紧改造法律。外国以日本制度不足为由维护领事裁判权,让自己的官员审理涉及本国人的案件。译法、起草需要许多人合作:箕作麟祥翻译法国法典,法国顾问博瓦索纳德与日本法律人员共同工作,井上的学问是其中一部分。

    随着与大久保利通、岩仓具视等领导人的关系加深,井上得以进入政策讨论。1874年,他随大久保赴清朝中国。掌握法律知识,又得到高级官员的信任,使他有机会为新政府提出意见。

    3. 1879—1881|选择宪法路线

    井上拟写的意见有时以领导人名义提出。1879年的《教育议》由伊藤提交,针对元田永孚要求恢复儒家道德权威的主张,维护有用的西方知识。服部有希的研究确认井上是执笔者。反对政府管理一种国家宗教,并不等于反对君主制度;分歧在于教育中的权威应怎样行使。

    1881年6月,岩仓具视的宪法纲领提出由天皇颁赐宪法,参照普鲁士,逐步建制,设两院并限制选举。国立国会图书馆将起草归于井上,7月又有扩充的纲领。让内阁与议会保持距离,使多数党不能掌握大臣任命,涉及的是政府权力如何分配。

    大隈重信则支持较早走向议会政治。10月,他被排除出政府,支持政府控制准备过程的一方占了优势,天皇也承诺1890年开设议会。井上帮助把这一方的选择写成文件,掌握任命权和接近天皇机会的仍是领导人。

    民间要求代表参与政治,也影响了最后的安排。开设议会的承诺规定了期限与义务,但准备何种制度,政府仍握有很大的决定权。接下来,井上的论证要变成可供审议的具体条文。

    4. 1886—1889|多次修改的宪法

    1886年,井上开始在伊藤领导下持续起草。他的甲案、乙案与德国法学顾问罗埃斯勒的草案并列,供进一步修改取舍。三个工作文本说明,条文与结构仍在选择之中,最后的宪法并非第一稿的整洁誊本。

    1887年,伊藤、井上、伊东巳代治和金子坚太郎在横滨以南的夏岛等处讨论,形成夏岛草案。此后留下的十月、二月、三月各稿,又显示修改仍在继续。井上提出重要法律表述,同僚参与研究、写作与判断,伊藤领导政治选择。这是少数人掌握的保密工作;将来受宪法约束的人,并未因此获得参与起草的机会。

    1888年,由任命成员组成、向天皇提供意见的枢密院审查草案。伊藤任议长,井上和伊东巳代治以书记官身份参加。明治天皇批准文本,宪法于1889年2月11日颁布。

    起草、审议与君主批准各有承担者。井上把制度论证写成可用的条文,但他并不掌握选择和颁布它们的全部权力。公开仪式将宪法呈现为天皇的颁赐,背后则是多年共同修改。

    5. 1889|议会与有条件的权利

    《大日本帝国宪法》在世袭天皇之外规定了新的国家机构。第四条将统治权归于天皇,要求依宪法行使;第五、第三十七条要求法律得到帝国议会同意。议会有贵族院、经选举产生的众议院两院。代表机构因此能够影响立法,但主权和内阁任命并未交给选举多数党。

    臣民权利一章禁止法外处罚,保护财产、隐私和若干自由。第二十八条承认宗教自由,同时要求不妨碍公共秩序、不违背臣民义务;第二十九条把言论、出版和结社自由限定在法律范围内。条文给人们以反对任意行使权力的依据,立法和对义务的解释,也能缩小权利实际行使的范围。

    第六十四至七十一条要求年度预算获议会同意,却保护某些既有开支;若预算无法议定,政府可以沿用上一年预算。大臣向天皇进言并为建议负责,宪法没有要求他们获得众议院信任。第七十四条又把《皇室典范》的修订排除在议会审议之外。

    这些规定使行政和皇室制度保持延续,同时给新法律、税收与支出的谈判留下空间。井上的法律设计既有限制政府的规则,也有维持政府权力的安排。议会开会后,双方都需要解释和使用这些条文。

    6. 1890|教育敕语的特殊形式

    关于道德教育的争论延续到1890年。井上当时任法制局长官,批评中村正直的草案带有宗教和哲学色彩,另拟一稿,再与天皇的儒学教师元田永孚交换修改。首相山县有朋、文部大臣芳川显正也参与其中,最后经天皇批准。敕语的文字来自共同修改,不能全部归为一个执笔者的意图。

    服部有希的研究引用井上6月致山县的信:他区别君主公开的道德文字与政治命令,并维护良心自由。10月致元田的信,则反对大臣副署,也就是在文件上共同签名。副署会将训示与大臣责任相连,使它成为议会争论的对象。

    最后颁布的敕语只带天皇的名字与印章,没有大臣副署。井上一方面希望避免特定教义引起的冲突,另一方面又要使文件权威超出内阁更替。这两个用意存在于同一种文书安排中。

    1890年10月30日颁布的《教育敕语》,以皇室祖先的德行为教育根据,要求家人相亲、诚信、学习、公益、尊重宪法法律及危急时为国效力。文部省分发副本,指示教师在学校仪式上宣读、解释,文本由此进入学生的日常教育。

    1891年,哲学家井上哲次郎写了解说。他与井上毅是两个人;这份解说以个人著作发表,不能当作统一的官方解释。教学、注释和仪式继续塑造敕语的意义,起草时对良心自由的考虑,并不能预先决定每个学生怎样感受到它的权威。

    7. 1890—1891|预算冲突中的判断

    1890年议会开始运作,反对派议员用预算审议挑战政府开支。削减哪些经费必须先得到政府同意,成为检验宪法保护行政延续的争点。但预算能否通过,还取决于议案、表决和议员的联合。即使大臣不承认依赖多数党的信任,议会谈判仍进入了国家事务。

    1891年2月23日,井上致信伊藤,报告与早先自由派团体有关的二十二名议员已决定分离,并预测更大分裂会产生有利于政府的多数。信中同时讨论宪法解释、受保护的经费,以及尚未解决的地税问题。实际消息与对后续局势的期待,写在同一封信里。

    证据边界|起草者怎样评价自己的宪法?

    井上在信中庆幸明治政府的好运,把宪法对政府的防护安排说得坚不可破。这属于他在冲突中的判断,不能直接当作制度已使反对派无力的证明。同一封信依赖议员分裂的消息,也承认税收问题未定。

    宪法的保护条款需要特定政治条件才能发挥作用,政府仍须争取议员支持。井上在这里既是制度的设计者,也是冲突中的参与者;他的信让人看到官员如何解释自己写过的规则,而非站在冲突之外总结其成败。

    8. 1893—1894|教育改革的成与败

    1893年3月,井上在第二次伊藤内阁出任文部大臣,从起草教育文件转为负责实施政策。让更多儿童入学,涉及贫困家庭的劳动力、学费与地方财力。他推动减免学费,在资源不足处简化教学安排,并提出小学教育国家补助。但补助提案没有在当时成为法律,赞成教育有用,并不会自动使家户有能力维持孩子的就学。

    1893年的实业补习学校规定,把小学知识补习与易于接受的职业教育结合起来。徒弟学校、农业学校的规定随后推出。1894年,议会将主要针对工业学校的补助提案扩大到一般职业学校,法律得以通过;实施中仍优先照顾工业教育。师资培养又为教学提供人员。学校规定、补助经费和教师,分别解决办什么、靠什么办和由谁教的问题。

    帝国大学改革依法确认学部教授会,并设置专门教学与研究岗位。已有的专业议事因此获得更明确的制度地位,文部大臣却没有失去全部管理权。专业自治的扩大,仍有行政权力的边界。

    井上还希望高等学校以专业教育为主,附设大学预科;实际发展却使预科成为主体,专业学科未如设想兴盛。独立设置女子中等教育机构的计划,在他退休后才形成规定。政策也包含对教师政治活动的限制。扩大教育、保障入学、专业自治与政治自由,并不是齐步推进的几件事。

    9. 1894以后|保存起草工作的文库

    1894年,疾病迫使井上离职,1895年3月去世。他任内的教育制度仍在发展,有些方案未获通过,有些在实施中改变用途。短暂任期留下了已作出的决定,也留下继续由别人处理的计划。

    遗留文书与书籍后来成为国学院大学的梧阴文库,名称来自井上的号。家族1957年寄存,1983年改为捐赠。数千件文书包括宪法研究、草稿和通信,保存了政策形成中的实际工作。

    坂本一登指出,以伊藤名义刊行的《宪法义解》,井上承担了大量写作。档案把执笔者重新带回以宣布决策的领导人为中心的历史;领导人的修改与批准权力,也仍要分别看待。

    比较法研究、君主权力、有条件的臣民权利,以及实际教育措施,交织在井上的工作中。《教育敕语》从文书传入学校,职业补助和大学教授会扩大了机构的能力;经费提案失败、学校用途变化,又显示规则之外仍需要资源与执行者。保存下来的稿件和通信,使这些贡献与局限可以逐项研究。

    来源与注释

    1. 井上毅 · National Diet Library
    2. 井上毅 · Ōhikata Sumio (大日方純夫)
    3. 井上毅と梧陰文庫 · Sakamoto Kazuto (坂本一登), Kokugakuin University
    4. 岩倉具視の憲法構想 · National Diet Library
    5. 大日本帝国憲法を発布する · National Archives of Japan
    6. 近代法制の整備と明治憲法の制定 · National Diet Library
    7. 大日本帝国憲法 · Imperial Japanese Constitution; National Diet Library transcription
    8. 教育勅語の成立から終戦後の国会決議に至る経緯 · Hattori Yuki (服部有希), National Diet Library
    9. 教育勅語 · National Archives of Japan
    10. 井上毅書翰 伊藤博文宛 · Inoue Kowashi; National Diet Library transcription
    11. 帝国議会の開幕 · National Diet Library
    12. 井上文相と教育改革 · Ministry of Education, Centennial History Editorial Committee
    13. 近代教育制度の確立と整備 · Ministry of Education, 120-Year History Editorial Committee

    关于这些来源

    本稿术语、来源与配套内容

    术语

    井上毅
    1844—1895年,法制官员与文部大臣
    饭田家
    井上毅的出生家族,服务熊本高级家臣
    木下犀潭
    井上毅的汉学教师
    时习馆
    熊本藩校
    熊本
    位于九州的出生地与藩
    九州
    日本主要岛屿之一
    江户
    今东京,1867年学法语处
    大久保利通
    高级官员,1874年赴清井上随行
    岩仓具视
    向天皇提交宪法构想的政治人物
    伊藤博文
    领导宪法起草与第二内阁
    伊东巳代治
    参与宪法修改及枢密审议的官员
    金子坚太郎
    共同参与宪法起草的官员
    元田永孚
    皇室儒学教师,参与教育敕语修改
    中村正直
    曾拟教育敕语草案的教育家
    山县有朋
    教育敕语制定时的首相
    芳川显正
    教育敕语制定时的文部大臣
    大隈重信
    1881年政变被政府排除的官员
    箕作麟祥
    翻译法国法典的日本法学者
    博瓦索纳德
    参与日本法典起草的法国顾问
    罗埃斯勒
    提交宪法草案的德国顾问,另称レースラー
    坂本一登
    研究井上毅与梧阴文库的学者
    服部有希
    研究教育敕语成立与后世变化的学者
    井上哲次郎
    1891年写敕语解说的哲学家,与井上毅不同
    普鲁士
    德国王国,钦定宪法构想的参考
    夏岛
    横滨以南的草案讨论地
    国学院大学
    梧阴文库收藏机构
    梧阴
    井上毅之号,也是文库名称依据
    治罪法备考
    井上有关刑事诉讼的研究,来源两字形保留
    教育议
    1879年以伊藤名义提交、井上执笔的意见
    大日本帝国宪法
    1889年颁布,保留天皇权力,并确立议会与有限的臣民权利
    宪法义解
    以伊藤名义刊行的宪法说明,井上承担主要写作
    皇室典范
    皇室继承等规则,修订不由普通议会处理
    教育敕语
    1890年颁布的皇室教育训示
    帝国议会
    贵族院与众议院组成的全国立法机构
    贵族院
    帝国议会一院
    众议院
    帝国议会经选举产生的一院
    枢密院
    任命成员组成的天皇咨询机关
    法制局
    准备政府法律的机关
    文部大臣
    负责教育的内阁大臣
    副署
    大臣在天皇文件上共同签署,涉及责任
    教授会
    大学学部教师参与议事的机构
    讲座制
    设专门教学研究岗位的大学安排
    高等学校
    本篇指明治旧制高等教育机构,原拟专业为主、大学预科为辅,并非今日高中
    实业补习学校
    补习小学知识并教授职业知识、技能的学校
    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
    1894年通过的职业教育国家补助法律
    安达吟光
    历史图像作者;本篇原物元数据中的Adachi Ginkō

    来源说明

    1. 国立国会图书馆:井上毅肖像资料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实际读10—24身份与生平,传统天保14年12月与公历1844并列,保持公历1844;不将传统年记法另造争议。

    2. 大日方纯夫:井上毅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实际读31—40日本大百科与84大学事典等显示条目,核明木下犀潭、时习馆;不补写收养的确切年份、私人心理或其他条目中的不一致任期。

    3. 坂本一登:井上毅与梧阴文库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实际读29—41整篇署名历史文章,治罪法备考/备攷字形、梧阴与1957寄存1983捐赠、宪法义解核明;未读其所提全部史料刊本。

    4. 岩仓具视的宪法构想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完整读本作品有效英文及来源元数据;继承原定位记录中的已读范围,不冒称原稿编写时外部全篇或全部原典重新阅读。

    5. 国立公文书馆: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实际读19—51解说,伊东巳代治、金子坚太郎、甲乙与罗埃斯勒草案核明;未释读展示的原稿图像。

    6. 近代法制建设与明治宪法制定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实际读20—22司法译法段,箕作麟祥与博瓦索纳德核明;其余原读定位继承,不冒称原稿编写时完整法规全文已读。

    7. 大日本帝国宪法全文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完整读本作品有效英文及来源元数据;继承原定位记录中的已读范围,不冒称原稿编写时外部全篇或全部原典重新阅读。

    8. 服部有希:教育敕语成立至战后国会决议的经过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完整读本作品有效英文及来源元数据;继承原定位记录中的已读范围,不冒称原稿编写时外部全篇或全部原典重新阅读。

    9. 国立公文书馆:教育敕语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实际读14—19完整解说,元田永孚、山县有朋、芳川显正与副署省略核明;展示原物图像未另释读。

    10. 井上毅致伊藤博文信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完整读本作品有效英文及来源元数据;继承原定位记录中的已读范围,不冒称原稿编写时外部全篇或全部原典重新阅读。

    11. 帝国议会开幕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完整读本作品有效英文及来源元数据;继承原定位记录中的已读范围,不冒称原稿编写时外部全篇或全部原典重新阅读。

    12. 井上文相与教育改革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实际读9—20相关改革段;继承原已读其余定位。未据后来的制度年月扩大井上在任成就。

    13. 近代教育制度的确立与整备

      原稿来源记录:原稿编写时完整读本作品有效英文及来源元数据;继承原定位记录中的已读范围,不冒称原稿编写时外部全篇或全部原典重新阅读。

    配图说明

    明治宪法颁布纸艺横幅

    HO依据安达吟光1889年宪法颁布仪式版画制作的纸艺演绎。理想化庆典形象须与法条和制度分析一起理解。

    横幅右侧有正殿平台、红色帷幕和列队礼服官员,左侧留出深色殿内背景。

    新皇宫正殿颁布宪法仪式图

    安达吟光的1889年3月14日版画,描绘宪法颁布仪式,藏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画作日期与2月11日的颁布日不同;庆典形象把共同起草呈现为皇室行动,不能替代草案修改的记录。

    三联彩色木版画描绘红毯、华丽帷幕与正殿内的礼服官员,中央平台上有举行仪式的人物。

    新皇宫正殿颁布宪法仪式图

    安达吟光的1889年3月14日版画,描绘宪法颁布仪式,藏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画作日期与2月11日的颁布日不同;庆典形象把共同起草呈现为皇室行动,不能替代草案修改的记录。

    三联彩色木版画描绘红毯、华丽帷幕与正殿内的礼服官员,中央平台上有举行仪式的人物。

    新皇宫正殿颁布宪法仪式图

    安达吟光的1889年3月14日版画,描绘宪法颁布仪式,藏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画作日期与2月11日的颁布日不同;庆典形象把共同起草呈现为皇室行动,不能替代草案修改的记录。

    三联彩色木版画描绘红毯、华丽帷幕与正殿内的礼服官员,中央平台上有举行仪式的人物。

    井上毅纸艺肖像

    HO参考井上毅历史肖像制作的纸艺形象。桌上文件和礼服表现为编辑安排,不据此确认他正在签署某一份宪法或敕语。

    留胡须的纸艺男性站在桌后,穿有金色绣饰的深色礼服、红白绶带与勋饰,桌上铺着文书。

    井上毅纸艺肖像

    HO参考井上毅历史肖像制作的纸艺形象。桌上文件和礼服表现为编辑安排,不据此确认他正在签署某一份宪法或敕语。

    留胡须的纸艺男性站在桌后,穿有金色绣饰的深色礼服、红白绶带与勋饰,桌上铺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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