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
1. 丈夫与儿子先后离世
阿闭皇女生于661年,是天智天皇的女儿,母亲苏我姪娘出自苏我氏。她的丈夫草壁皇子,是天武天皇与持统天皇之子;持统又是阿闭同父异母的姐姐。阿闭与草壁育有冰高皇女、轻皇子和吉备皇女。草壁在689年去世,皇位后来传给了轻皇子:697年,持统让位,轻皇子成为文武天皇。[S01][S16]
持统退位后继续辅佐文武,直到702年去世。文武朝完成并施行《大宝律令》,以法律规定官署、职务和臣民的义务。文武与藤原不比等之女宫子所生的首皇子,则是皇统的下一代继承人。[S15][S16]
2. 707年,母亲接过皇位
文武病重时曾提出让位给母亲,阿闭皇女当时没有接受。707年文武去世,首皇子尚幼,阿闭皇女才即位为元明天皇。首皇子此时没有即位,实际在位的君主是他的祖母。[S01][S02]
元明的继位宣命援引了归于天智天皇的“不改常典”。学者对其内容有不同解释,包括直系继承、君主选择继承人的权力,以及更广泛的法制。它确为天智所立,还是后来追溯归于天智,也有争论。黛弘道还将藤原不比等视为支持这次继位的重要朝臣。元明接手的朝廷已有《大宝律令》规定的官署与制度,她的政务由此继续展开。[S02][S03][S16]
3. 把朝廷迁到平城京
708年,元明朝廷下令营建平城京,710年从藤原京迁入。新都位于旧都以北约27公里,街道划出整齐的城区,北部平城宫集中了皇室居所、官署和仪礼建筑。朱雀大路把宫殿南门与都城南端连接起来。[S04][S17]
迁入时,新都还在施工。各地官署征发役民,以税收中的米、盐供给食料,也使用新钱支付报酬。奈良文化财研究所介绍,《续日本纪》在711年已记下造都役民劳累逃亡、禁令也阻止不住的情形。宫城的规模有赖持续动员,工程负担则落到了各地家庭。[S05]
4. 铸了钱,还要让人使用
朝廷在708年发行和同开珎,形制参照唐朝的开元通宝。此前日本已经铸过富本钱,因此和同开珎的意义还在于朝廷采取了一系列使用办法:711年起,部分官员俸禄以钱支付;712年冬起,征来的成年男性役民可获每天一文的工钱。朝廷也安排役民和运送税物的人用钱购买食物,并允许部分税物折钱缴纳。[S06][S07]
711年的蓄钱叙位办法,则把钱币与身份等级联系起来:积攒到规定数额,还须把钱交给政府,才可获得位阶或升阶。适用对象后来扩及没有位阶的人。荣原永远男指出,现有记录只明确提到当年一次授位,实际推行范围不详。这些办法与徭役、实物缴税并行,钱币并未立刻取代原有负担。[S07][S08]
5. 编成《古事记》
据《古事记》序文,天武天皇曾命稗田阿礼记诵皇统谱系和旧辞,工作却未完成。元明在711年命太安万侣整理这些材料,712年收到上、中、下三卷。编者用汉字兼顾表意与记音,写下从神代到推古天皇时代的故事和皇统。[S09]
上述成书经过来自编者呈给君主的序文,带有颂扬君主的文辞,各环节未必另有独立证据。书中把神话、皇统与氏族关系相连,但具体用途仍有不同解释:谷口雅博介绍了皇室教育、宫廷娱乐,以及阐明天皇家与氏族关系等看法。它与720年完成、采用较正式汉文编年体的《日本书纪》,体例和读者设想都有区别。[S09][S10]
6. 向各地征集报告
713年,元明要求各地整理五类内容:郡乡名称的合适汉字写法、物产、土地肥瘠、山川地名由来,以及老人传下的旧闻。今天称这些报告为《风土记》,这一统称却是后来才出现的。[S11]
据茨城县介绍,报告可能先在郡一级收集,再交给各地方国的长官编辑;这一流程属于现代复原。报告中既有行政所需的资料,也有经过官员选择的地方传说。现存常陆、播磨、出云、丰后、肥前五国的文本,保存程度各不相同;其中出云本较完整,记载的成书年为733年,距离命令已过去二十年。元明启动了调查,后续编纂跨越了她的在位期与一生。[S11]
7. 女儿继位,孙子仍是太子
首皇子在714年立为太子。715年,元明让位给女儿冰高皇女,即元正天皇。元正是文武的姐妹、首皇子的姑母,接续治理朝廷;首皇子直到724年才即位为圣武天皇。[S01][S15]
母女两代天皇延续了同一支皇统,也各自承担君主的政务。元明成为太上天皇后仍参与重要安排。岸俊男从她721年病重时任用近臣、处置警卫的记录,判断她退位后仍保有政治权力。[S01]
8. 晚年的托付与葬事
藤原不比等在720年去世。次年,元明与元正命长屋王为他建造兴福寺北圆堂,作追善供养。元明自己也在721年病重,将政事托付给长屋王与不比等之子藤原房前,并安排警卫;房前获任内臣。[S01][S13]
她同时要求在平城京北侧的东奈保就地火葬、不再移葬遗骨:车舆不用金玉彩饰,山坡不必铲平,只设小型火葬炉、清除周围草木。元明在同年去世,火葬后安葬于东奈保。她身后的皇位传承、都城建设与地方编纂,仍由女儿、孙子和各级官员继续承担。[S01][S11][S12][S15]
详读
1. 皇统之中的阿闭皇女
661年出生的阿闭皇女,父亲是天智天皇,母亲是苏我姪娘,外祖父为苏我石川麻吕。她嫁给草壁皇子,由此与另一支皇统紧密相连:草壁的父亲是天武天皇,母亲持统天皇则是阿闭同父异母的姐姐。阿闭既是持统的妹妹,也成了她的儿媳。[S01][S02]
草壁与阿闭育有冰高皇女、轻皇子和吉备皇女。草壁原是皇太子,却在689年、尚未继位时去世。他的儿子轻皇子生于683年,还不足以接手朝政。持统继续在位,直到697年先立轻皇子为太子,再把皇位交给他。此后的文武天皇,正是阿闭与草壁的儿子。[S01][S16]
持统退位后仍辅佐年轻的文武,直到702年去世。文武的夫人藤原宫子,是朝臣藤原不比等的女儿。701年,宫子生下首皇子,后来的圣武天皇。首皇子是天武、持统与草壁的后裔,母系则出自势力渐强的藤原氏。[S15][S16]
文武朝同时推进了政务制度的编定。《大宝律令》于701年完成,随后至702年陆续施行,规定刑罚、官署、职务和臣民的义务。它吸收大陆的制度经验,形成日本朝廷实际使用的法规。后来阿闭接过皇位时,官员已在这套框架中办事。[S16]
2. 母亲即位,以及“不改常典”的争论
706年,文武病重,曾希望把皇位交给母亲,阿闭皇女没有接受。707年文武去世,首皇子仍然年幼。此前草壁没有等到继位,如今草壁之子又早逝,朝廷再次面对同一支皇统的继承问题。阿闭皇女随后即位,成为元明天皇。[S01][S02]
元明以君主身份接手朝政。首皇子虽然是受到期待的下一代继承人,此时尚未登基;朝廷需要处理的命令、任免和政务,都由成年君主承担。黛弘道把藤原不比等视为支持元明继位的重要人物。不比等既参与过律令编纂,也是首皇子的外祖父,这两重关系使他处在继承与朝政的交汇处。[S02][S16]
**争议:宣命中的“不改常典”究竟是什么?** 元明的继位宣命援引天智天皇所立的“不改常典”,以先代留下的常法说明原稿编写时继位。研究者却无法就这项常典的内容、形成时间和效力取得一致意见。直木孝次郎介绍的解释包括:它规定直系皇统继承;它保障在位天皇指定继承人的权力;或者它涉及更广泛的法制。[S03]
门胁祯二还提出,理解这类继承安排时,应考虑母子、祖母与孙子共同维系皇位的关系。这与把继承单纯理解成父亲传给儿子的办法有所不同。另一层分歧在于,宣命援引的究竟是天智时代已有的规定,还是后来朝廷追溯到天智的权威表述。“不改常典”确实出现在继位的公开说明中,它能证明怎样的继承制度,则仍须依不同学说讨论。[S03]
继位争论之外,元明还接手了已经运行的《大宝律令》。法规、官员与地方义务不因君主更换而全部重建。她的朝廷在这套制度上展开营都、铸钱和文书编纂,把继位后的政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中。[S16]
3. 迁都之前与之后的工程
708年,元明朝廷下诏营建平城京。新都位于藤原京以北约27公里,710年朝廷正式迁入。都城主体南北约4.8公里、东西约4.3公里,东侧另有向外伸展的外京。道路划分城区,皇室居所与政府建筑集中在北部的平城宫。[S04][S17]
朱雀大路由平城宫南面的朱雀门向南延伸,通往都城南端的罗城门。进入宫内,居住、日常政务与国家仪礼各有空间:官员有办公院落,大极殿与朝堂院承担朝政、礼仪功能。宫中西侧早期的大极殿院用于即位、元日朝贺和迎接外国使节。新都的布局因而也安排了君主与官员怎样举行仪式、处理政务。[S14][S17]
藤原不比等在这项工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奈良县的历史介绍将他视为迁都的重要主导者。这是对他的地位与相关活动所作的解释。平城京实际建成,还要靠规划和施工官员、工匠、运输者与大量役民的工作。708年的命令启动工程,710年的迁入则让朝廷开始在新都办事;考古研究显示,造营此后仍持续多年。[S04][S05]
各地官署强制征集劳动力,税收中缴纳的米、盐为役民提供食料,新发行的铜钱也用于报酬。地方家庭除了负担税物,还须有人离开本乡,到都城出役。从地方运来粮食和物料、供给施工人员,都是宫城能够继续扩建的条件。[S05]
这些动员留下了另一类记录。桑田训也援引《续日本纪》711年的记载:各国役民因造都劳累而大量逃亡,即使禁止也未能止住。具体劳动条件缺少完整资料,这则记载仍显示了工程造成的沉重负担。迁都后的平城京一面处理朝政,一面继续施工,钱币政策也在这种需要支付与供给的环境中展开。[S05]
4. 钱币怎样进入朝廷的日常运作
708年,和同开珎开始发行,其形制参照唐朝的开元通宝。国家铸钱有展示权威的一面,也需要解决怎样让人接受和使用的问题。和同开珎之前,日本已在七世纪后半铸造富本钱;飞鸟池遗址发现的钱币、铸模、坩埚和锉,提供了实际制造的证据。[S06]
元明朝廷把新钱用于支付。711年起,官员的部分俸禄改以和同开珎发放。货币博物馆的资料还记述,712年冬起,征来的成年男性役民按每天一文领取工钱。造营支出因此也是钱币进入人们手中的一条途径。[S07]
拿到钱之后,还要能换来食物和日用品。朝廷安排役民及运送税物的人以钱购买食料,并允许某些原本缴纳布帛等物的税项折钱缴纳。支付、买卖与征税互相连接,为铜钱提供使用场合。不过,各地仍有强制徭役和实物负担;给付钱币并不使征来的役民自动变成自由受雇的工人。[S05][S07]
711年传统历十月,朝廷实行蓄钱叙位。按荣原永远男的解释,取得或提升位阶,除了蓄积规定的钱额,还须将钱纳入政府。最初的规定面向已有位阶者,年末又扩大到无位者及普通民众。朝廷把身份等级与钱货缴纳联系起来,为人们取得钱币增加了一种用途。[S08]
实施成效却难以完整复原。荣原指出,现有记载只明确提到711年首次为蓄钱者授位,无法确认后来执行了多大范围。把这项政策说成鼓励私人囤钱、因此阻碍流通,会漏掉向政府缴钱的条件。元明朝廷把铜钱带入俸禄、工钱、市场、税收和位阶授予,扩展了支付与奖励的手段;新钱在全国实际普及到什么程度,仍不清楚。[S07][S08]
5. 从记诵的旧辞到三卷《古事记》
据《古事记》序文,编纂的起点可追溯到天武天皇。序文称,天武认为各家保存的皇统谱系与旧辞有失实、增饰之处,要求整理校订,并命稗田阿礼记诵相关材料。天武去世后,这项工作没有及时完成。直到711年,元明命太安万侣继续整理,712年三卷《古事记》呈上。序文以当时的历日分别记下了委任和呈书的日期。[S09]
这段经过出自编者呈给君主的序文。序文同时颂扬天武与元明,既交代奉命编纂的缘由,也将两代君主的工作接续起来。它保存了编纂者如何说明自己任务的记录;其中叙述的每个早期环节,未必都有另一份材料可独立验证。[S09]
太安万侣还说明了书写上的困难。若完全按汉字的字义表达,日本古语的意思容易失落;若全用汉字记音,叙事又会变得冗长。他因此兼用表意与记音的方法,并在难解之处加以说明。这份成书经过包含编者的选择与解释,口头记诵的材料是在具体的文字处理中成为书卷的。[S09]
《古事记》由天地与神祇的故事,写到人间皇统,终于推古天皇时代。神话、皇室谱系与各氏族的位置被放在同一部作品中。720年完成的《日本书纪》则采用较正式的汉文编年体;两书虽然都叙述早期王统,体例与书写方法有所不同。[S09][S10]
**讨论:这部书原来写给谁看?** 谷口雅博介绍了几种解释:它可能用于皇室教育,也可能供宫廷娱乐;对氏族谱系的重视,又支持另一种看法,即书中意在说明天皇家与各氏族的关系、确立以天皇为中心的秩序。这些解释着眼于作品的不同部分,尚不足以把某一种用途认定为唯一目的。元明通过这次委任推动了编纂,作品的读者和用途仍有研究余地。[S10]
6. 713年的地方调查
《古事记》呈上后,朝廷又把注意力投向各地的记录。713年的命令列出五类内容:为郡乡名称采用合适的汉字;登记矿物、草木、禽兽、鱼虫等物产;记录土地肥沃或贫瘠;解释山川原野的地名由来;收集老人传下的旧闻异事。资源、地理与传说同时进入了朝廷要求地方提交的材料。[S11]
这些材料如何汇集成篇?茨城县的介绍推测,各郡先进行调查,由郡司将资料提交给国司,再由国司编辑。这个流程是现代研究对编纂方式的复原。无论具体手续怎样,呈上的文本都经过地方官员的整理和选择,地方故事由此进入官府文书,成为朝廷能够阅读的资料。[S11]
今天留下的常陆、播磨、出云、丰后、肥前五国文本,完整程度并不相同。出云本较完整,卷末记载编成于733年,距离713年的命令已有二十年,也晚于元明去世十二年。其他四国的残缺文本仍保存了古代地方社会的资料。这些传本并不意味着五国都在同一年完成了同样规格的书。[S11]
《风土记》也是后来的统称。713年的命令要求提交各地的风俗地理,没有把报告正式命名为《风土记》;这一名称到十世纪的文书中才见使用。元明启动了征集,具体调查、编辑和传承则由不同地区、不同世代的人完成。[S11]
7. 元正继位后的元明
714年,首皇子被立为太子。他是文武与藤原宫子之子,既是元明的孙子,也是藤原不比等的外孙。次年元明退位,接位的是她与草壁的女儿冰高皇女,即元正天皇。对首皇子来说,新君主是自己的姑母。[S01][S15]
从文武到元明,再到元正,这几次继位维持了草壁这一支的皇统,也为首皇子日后即位留下了通路。元明在位时,迁都、铸钱和编纂已改变了朝廷的运作;元正接位后继续处理政务,首皇子仍以太子身份成长。母女两代君主在继承过程中承上启下,也各有需要承担的统治事务。[S01][S04][S06][S09][S11][S15]
724年,元正才将皇位传给首皇子,即圣武天皇。那距离元明退位已经九年,而元明本人在721年去世。祖母安排的继承方向最终延续下去,实际即位却发生在她身后。[S01][S15]
退位也没有使元明立刻离开政治。岸俊男依据她晚年任用近臣、处置警卫的记录,判断她仍保有权力。此前持统退位后辅佐文武,已提供过太上天皇继续参与政务的先例;元明的具体权限,则要从她留下的安排来判断。721年的记录,同时写下了她对朝政与自己身后葬事的最后托付。[S01][S16]
8. 给朝廷的托付,给自己的葬事
藤原不比等在720年去世。兴福寺所传建堂沿革称,在他的周年忌日,元明与元正命长屋王建造北圆堂,作追善供养。今天的北圆堂是后世重建的建筑;721年的建堂记录,保存的是母女君主对亡故朝臣的纪念。[S13]
同年,元明病重。她把政事托付给长屋王和不比等之子藤原房前,任房前为内臣,并安排关口与宫廷警卫。岸俊男由这些记录解释元明退位后的政治地位:她在生命最后阶段仍能对重要事务作出安排。[S01]
她对自己的葬事也留下具体要求。地点选在平城京北侧山丘的东奈保,火葬之后就地安葬,不再移运遗骨。车舆不加金玉和彩饰,山坡不必铲平,只设小型火葬炉,清除周围草木。与宫城的大规模造营相比,她为个人葬事规定了克制的规模。[S01][S12]
这些要求能够说明怎样处理遗体与葬地,却没有充分交代她作出每一项安排的私人理由。宗教实践、皇室葬俗与政治环境都属于可讨论的背景,具体动机还须有另外的依据。元明在721年去世,火葬后安葬于东奈保。她未等到首皇子登基,也没有等到733年出云报告的编成。[S01][S11][S12][S15]
她的生涯由皇室的继承危机走向一系列公共事务:官署迁入新都,钱币进入朝廷支付,编者整理皇统,各地官员汇集地方知识。发起命令的君主已经去世,这些工作仍在他人手中延续,也继续受到工程、资源与行政能力的限制。[S04—S11]